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聲字第3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聲字第3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入保證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三二六六號
聲請人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具保人莊進賓被告甲○○右列聲請人因被告甲○○妨害風化案件,聲請沒入具保人之保證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莊進賓繳納之保證金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具保人莊進賓因被告甲○○妨害風化案件,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指定保證金新台幣一十二萬元,繳納現金後,予以停止羈押,茲以被告逃匿,自應將具保人繳納之上開保證金沒入之,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聲請沒入保證金。
二、經核屬實,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夏一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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