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4401號
債權人 王逸群
上列債權人王逸群因與債務人 曹郁煒 即 曹嘉文 等三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王逸群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請求事項是否聲請「連帶」給付?倘是,請具狀更正之。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4401號
債權人 王逸群
上列債權人王逸群因與債務人 曹郁煒 即 曹嘉文 等三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王逸群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請求事項是否聲請「連帶」給付?倘是,請具狀更正之。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