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除字第34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34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三四八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二一五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陳添喜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張純華~F0~T40┌──────────────────────────────────────────────────────┐│支票附表: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二一五一號│├─┬─────────┬─────────┬────────┬────────┬───────────┬──┤│編│付款人│發票人│支票號碼│票面金額│發票日│備考││號││││(新台幣)│││├─┼─────────┼─────────┼────────┼────────┼───────────┼──┤│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王品台塑牛排館股份│0000000│ 陸萬肆仟捌佰元 │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港分行│有限公司│││││├─┼─────────┼─────────┼────────┼────────┼───────────┼──┤│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王品台塑牛排館股份│0000000│陸萬肆仟捌佰元│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港分行│有限公司│││││├─┼─────────┼─────────┼────────┼────────┼───────────┼──┤│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王品台塑牛排館股份│0000000│陸萬肆仟捌佰元│九十三年二月十九日││││港分行│有限公司│││││├─┼─────────┼─────────┼────────┼────────┼───────────┼──┤│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王品台塑牛排館股份│0000000│陸萬肆仟捌佰元│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港分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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