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3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3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322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25歲民選任辯護人黃紫芝律師被告丙○○29歲民選任辯護人 曾信嘉 律師被告 劉春億
(即 劉春萬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2月6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賴妙雲
法官黃炫中法官江奇峰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江慧貞中華民國96年12月6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