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消債聲免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免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消債聲免字第2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彭樺沛 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代理人 王行正 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俞宇琦
送達代收人 劉育麒 住○○市○○區○○○路000號0樓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送達代收人 何宣鋐 住○○市○○區○○路00巷00號0樓債權人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豐賓 債權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禤惠儀
送達代收人 劉彥廷 住○○市○○區○○街000號0樓帳務管理部(風險管理處)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送達代收人 鄒永展 應受送達處所:板橋莒光○○○00000○○○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代理人胡家綺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衍茂 代理人 林欣宜 債權人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雨利 代理人 何衣 珊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蘭芬 代理人 王秋翔 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代理人 丁駿華 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呂豫文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免責,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彭樺沛應予免責。
理由
一、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後仍有餘額,而普通債權人之分配總額低於債務人聲請清算前2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33條本文定有明文。
又債務人因該條例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之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免責,復為該條例第141條第1項所明定。是若債務人繼續清償達第133條所定數額而依第141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免責時,法院即無裁量餘地,應為免責之裁定(司法院97年度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第15號司法院民事廳消債條例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
二、聲請意旨略以:依消債條例第141條規定,聲請人因同條例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各債權人之總額已超過新臺幣(下同)187,927元(283,323-95,396),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應得依消債條例第141條規定聲請鈞院裁定免責等語。
三、經查:㈠聲請人前經本院以聲請人有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之不免責事
由,於民國111年1月12日以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98號裁定不免責確定等情,有上開裁定及其確定證明書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25-35頁)。
㈡本件聲請人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時起至裁定不免責前,有固
定收入,扣除每月必要生活費用後尚有餘額,惟聲請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間可處分所得735,987元,扣除必要生活支出452,664元後,仍有餘額283,323元,而債權人於清算程序中僅受分配95,396元等情,亦經本院以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98號裁定認定在案(見本院卷第25-33頁),足見債權人尚有187,927元之差額(計算式:283,323元-95,396元=187,927元)未受分配。又聲請人主張其於不免責裁定確定後,已繼續向各債權人清償如附表所示之金額,且上列各該金額合計已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聲請人應清償之最低數額187,927元,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等情,亦據其提出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郵政匯票為證(見本院卷第37-69頁),並有各債權人之陳報狀、陳述意見狀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93-143頁),足認聲請人已繼續清償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
四、綜上所述,本件聲請人前受不免責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已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1條第1項所定之免責要件。是本件聲請人聲請免責,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千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書記官劉雅文附表:(新臺幣/元)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依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聲請人應清償之最低數額(即187,927元×債權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已受清償金額1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686,801元13.55%25,464元25,464元2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284,734元18.35%34,485元34,485元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35,766元7.52%14,132元14,132元4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77,422元1.43%2,687元2,687元5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10,421元3.30%6,202元6,202元6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2,161元5.80%10,900元10,900元7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51,948元3.63%6,822元6,822元8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7,176元8.01%15,053元15,053元9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46,555元1.98%3,721元3,721元10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24,145元3.41%6,408元6,408元11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63,709元6.13%11,520元11,520元12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75,635元2.21%4,153元4,153元13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28,349元13.08%24,581元24,581元14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1,444,941元11.61%21,818元21,818元總計12,449,763元187,946元187,9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