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24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4月28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陳昭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文儀中華民國9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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