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司拍字第1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3年度司拍字第170號聲請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定方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 張銀薰 、 林慶利 、 鄭採霞 及 吳俊明 等四人間就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法院於裁定前,就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應使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另聲請書狀應載明供證明或釋明用之證據,非訟事件法第74條及第30條第1項第4款分別定有明文。又非訟事件之聲請或陳述,欠缺法定要件,而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限期命其補正,逾期不為補正時,應以裁定駁回之。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亦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原債務人 鄭國樑 、 楊淑英 、 吳明宗 、 張清標 、 鄭文全 、 許書昇 、 歐秋蘭 、 張守邦 、 周服利 及鄭採霞等十人於民國85年4月24日向台中第一信用合作社借款,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供擔保其現在(包括過去之各項債務)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並設定本金新台幣(下同)8億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債務人依上開契約向台中信用合作社借款6億6000元,雙方約定債務人應分期清償上開債務,若有一期未為給付,全部債務視為到期。詎料債務人鄭國樑等十人未依約清償借款,並將系爭不動產分別移轉與相對人張銀薰、林慶利、鄭採霞及吳俊明等四人,而第一信用合作社之上開債權亦先因與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再將債權讓與本件聲請人,現聲請人為本件債權人,是聲請人爰依法聲請拍賣系爭不動產以資受償。
三、經查,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新修正之立法目的以觀,其背後之理論基礎在程序利益之保障。非訟事件本質上不具訟爭性,程序上適用非訟法理,惟如訟爭性顯現時,為保障程序主體之程序利益,應交錯適用訴訟法理。債務人及受讓抵押物之第三人應皆為拍賣抵押物裁定之程序主體,其等自應皆受程序利益之保障。債務人之債務是否存在及其範圍會影響抵押人之抵押物受拍賣清償程度;另抵押人之抵押物是否被拍賣,又會影響其後對債務人之求償權問題,因此為保障其等之程序利益,通知其等陳述意見,應屬有必要。倘若狹隘解釋只限於通知債務人,則因抵押物既已轉讓於第三人,如債務人又怠於陳述意見,因受讓抵押物之第三人既未受通知,則其權益恐有受侵害之虞,則此與本條項新修正意旨即有違背,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5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42號之意旨參照。次查,本件債務人鄭國樑及張清標已分別於102年11月29日及92年6月30日死亡,本院民國104年4月30日裁定命聲請人於送達翌日起5日內補正:債務人鄭國樑及張清標之繼承系統表並陳報其繼成人之戶籍資料,俾利本院依法通知債務人就債權額陳述意見,聲請人於同年5月5日收受上開補正裁定,然迄今仍未補正,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不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陳信昌┌──────────────────────────────────────────────────────────────┐│附表:(土地)103年度司拍字第170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彰化市│石牌││442│旱│00│24│72.45│00000000分之357476│││││││││││││7││├──┼───┼────┼────┼────┼────────┼─┼──┼──┼──────┼─────────┼──────┤│002│彰化縣│彰化市│石牌││445│旱│00│29│36.35│00000000分之357476│││││││││││││7││├──┼───┼────┼────┼────┼────────┼─┼──┼──┼──────┼─────────┼──────┤│003│彰化縣│彰化市│石牌││476│林│01│54│16.03│426916分之40000││├──┼───┼────┼────┼────┼────────┼─┼──┼──┼──────┼─────────┼──────┤│004│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57│旱│10│96│44.81│110763分之7956││├──┼───┼────┼────┼────┼────────┼─┼──┼──┼──────┼─────────┼──────┤│005│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69│旱│03│11│69.13│31155分之12992││├──┼───┼────┼────┼────┼────────┼─┼──┼──┼──────┼─────────┼──────┤│006│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72│旱│00│18│95.05│全部││├──┼───┼────┼────┼────┼────────┼─┼──┼──┼──────┼─────────┼──────┤│007│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1│旱│02│14│07.25│48671分之20708││├──┼───┼────┼────┼────┼────────┼─┼──┼──┼──────┼─────────┼──────┤│008│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2│旱│00│12│08.47│全部││├──┼───┼────┼────┼────┼────────┼─┼──┼──┼──────┼─────────┼──────┤│009│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3│旱│06│83│33.90│68108分之15376││├──┼───┼────┼────┼────┼────────┼─┼──┼──┼──────┼─────────┼──────┤│010│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4│旱│00│25│91.02│48671分之20708││├──┼───┼────┼────┼────┼────────┼─┼──┼──┼──────┼─────────┼──────┤│011│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8│旱│05│95│81.54│2000分之140││├──┼───┼────┼────┼────┼────────┼─┼──┼──┼──────┼─────────┼──────┤│012│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89│林│00│54│07.67│2000分之140││├──┼───┼────┼────┼────┼────────┼─┼──┼──┼──────┼─────────┼──────┤│013│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90│林│00│30│74.95│2000分之140││├──┼───┼────┼────┼────┼────────┼─┼──┼──┼──────┼─────────┼──────┤│014│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93│旱│00│01│39.16│全部││├──┼───┼────┼────┼────┼────────┼─┼──┼──┼──────┼─────────┼──────┤│015│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94│旱│00│13│03.00│全部││├──┼───┼────┼────┼────┼────────┼─┼──┼──┼──────┼─────────┼──────┤│016│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63│林│00│22│95.03│2000分之140││├──┼───┼────┼────┼────┼────────┼─┼──┼──┼──────┼─────────┼──────┤│017│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65│旱│04│54│68.24│2000分之140││├──┼───┼────┼────┼────┼────────┼─┼──┼──┼──────┼─────────┼──────┤│018│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3│旱│00│54│04.51│2000分之140││├──┼───┼────┼────┼────┼────────┼─┼──┼──┼──────┼─────────┼──────┤│019│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4│林│01│14│87.15│2000分之292││├──┼───┼────┼────┼────┼────────┼─┼──┼──┼──────┼─────────┼──────┤│020│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5│旱│00│25│48.22│2000分之140││├──┼───┼────┼────┼────┼────────┼─┼──┼──┼──────┼─────────┼──────┤│021│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6│旱│01│65│81.62│2000分之292││├──┼───┼────┼────┼────┼────────┼─┼──┼──┼──────┼─────────┼──────┤│022│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7│旱│01│54│60.32│2000分之140││├──┼───┼────┼────┼────┼────────┼─┼──┼──┼──────┼─────────┼──────┤│023│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099│旱│00│03│54.76│2000分之140││├──┼───┼────┼────┼────┼────────┼─┼──┼──┼──────┼─────────┼──────┤│024│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100│林│00│43│68.82│2000分之140││├──┼───┼────┼────┼────┼────────┼─┼──┼──┼──────┼─────────┼──────┤│025│彰化縣│彰化市│聯興││1127│旱│00│14│16.84│全部││├──┼───┼────┼────┼────┼────────┼─┼──┼──┼──────┼─────────┼──────┤│026│彰化縣│彰化市│聯興││771│林│02│82│85.38│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