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5年度選上訴字第2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5年選上訴字第2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5年度選上訴字第25號上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戊○○
1號丁○○己○○庚○○共同選任辯護人 林榮和 律師被告乙○○
辛○○甲○○壬○○丙○○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4年度選訴字第20號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選偵字第12號、第25號、第33號、第34號、第3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戊○○明知其將參選第16屆屏東縣原住民縣議員,但因一方面期望能當選該屆縣議員,另一方面又慮及如在登記為該屆縣議員候選人後再行賄屏東縣三地門鄉地區之原住民選民,容易遭檢、警、調等司法人員查緝,竟夥同其妹丁○○及己○○、庚○○、丙○○、乙○○、壬○○、甲○○、辛○○共同基於行賄之概括犯意聯絡,在戊○○尚未正式登記參選為縣議員候選人前,即先假藉颱風賑災、救濟原住民貧戶,而發放白米、沙拉油、鹽、糖、醬油等民生物資予原住民之名義,連續為如下所述之行賄行為,以期受領前揭白米等民生物資之不知情原住民選民,在戊○○正式參選縣議員後,能念及曾受領戊○○所發放白米等民生物資之恩惠,於民國94年12月3日之縣長、鄉(鎮)長、縣議員等人員三合一選舉當天,將縣議員部分選票投給戊○○:
㈠於94年7月3日前,丁○○經由戊○○授權處理發放白米事
宜後,即先經由 高阿絲 之介紹,前往屏東縣(市)大洲里大洲33之1號之 陳榮 皆所經營之永盛碾米廠,洽談所欲購買之白米價格與數量【即每包6.9公斤重之白米價格為新台幣(下同)200元,購買數量為100包】,再請庚○○出面與 陳榮皆 連繫購買白米事宜、白米運放地點、付款地點、發放前揭白米等事宜,復請壬○○等村長,提供大社村、德文村、 達來村 之村民名單,通知村民領米時間、地點後,俟陳榮皆派員將100包白米送載至所指定之三教寶宮處後,庚○○除支付現金20,000元之購米價款給陳榮皆之送米員工外,並與丁○○一同負責處理發放白米事宜,另壬○○等人則負責通知村民於94年7月3日前往德文國小分校之操場處領取白米、編製領取白米人員名冊,再安排戊○○前往發放白米現場,使該等如附表一所示前來領取白米之村民均能知悉本件係經由戊○○、丁○○姐妹之爭取、安排,才能領得該所發放之白米。
㈡於94年7月間某日,戊○○、丁○○再以前述方式向陳榮皆
購買白米後,通知附表三所示三地村村民前往領取白米,使該等前來領取白米之村民均能知悉本件係經由戊○○、丁○○姐妹之爭取、安排,才能領得該所發放之白米。
㈢於94年8月22日,戊○○、丁○○、庚○○、己○○等人再
假借發放中元普渡祭拜品名義,於該日前先由庚○○負責分向陳榮皆購買250包白米、向高雄縣○○鄉○○村○○街○號之 鄭惠敏 所經營之九久商行購買沙拉油、糖、鹽、醬油(該4物合計為1份,價格為每份146元)300份後,分請前述二商店之人員送至高雄縣○○鄉○○街○號之玉皇宮及高雄縣鳳山市○○路○○號之世龍堂(其中沙拉油等4物之價款共計43,800元,由庚○○在該九久商行處以現場支付,另白米部分之價款則由庚○○在世龍堂處以交付由己○○所簽具之支票方式支付),再由丁○○通知 高玉 枝、乙○○2人先負責提供口社村、 賽嘉村 等2村之村民名單,並帶領乙○○、甲○○2人分開3車前往玉皇宮、世龍堂等2處載運白米等民生物資回村,再由甲○○、辛○○2人負責通知如附表四所示該2村之村民 白仙 桃(渠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均另為不起訴處分)等村民前往甲○○、乙○○2人住處向丙○○、乙○○領取該白米等5樣民生物資,甲○○亦基於受賄之意而領取1份,而戊○○、丁○○2人則在丙○○、乙○○2人發放白米等民生物資現場拍照或與前來領取該物資之村民聊天,使該等前來領取白米等民生物質之村民均能知悉本件係經由戊○○、丁○○姐妹之爭取、安排,才能領得所發放之白米等民生物資。因而認為戊○○、丁○○、己○○、庚○○、乙○○、辛○○、甲○○、壬○○、丙○○均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之賄選罪嫌,而甲○○並涉有犯刑法第143條受賄罪之嫌。
二、關於證據能力之論述:㈠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
同被告等)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定有明文。查本件證人 林金 蓮、 高忠 原、 江秀珠施美珠江美香古梅花 等人於屏東調查站之陳述與其在原審法院經交互詰問後所作之陳述內容大略相符,其審判外之陳述自無傳聞證據例外規定之適用,依上開規定,應無證據能力。
㈡證人陳榮皆、 林金容 、鍾 胡枝楠涂文祥曾順興許玉珍
田草埔鄭慧敏黃素琴 等人於94年10月14日、同年11月18日在偵查中之陳述,均經合法具結,且屬在檢察官偵查中所為陳述,均未提及檢察官訊問時有不法訊問取供之情形,渠等於偵查中所為供述,經查亦無顯不可信之特別狀況,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規定,自有證據能力。
㈢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另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第159條之
5分別定有明文。本件檢察官、辯護人及被告於本院審判程序時,就各項證據(含傳聞證據、非傳聞證據及符合法定傳聞法則例外之證據),除辯護人爭執證人 林金蓮高忠原 、江秀珠、施美珠、江美香、古梅花等人於屏東調查站之調查筆錄證據能力外,就其餘本件卷附其他具有傳聞證據性質之證據,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檢察官、辯護人及被告,既已知其情,均未聲明異議,本院認該具有傳聞證據性質之證據,並無任何違法取證之不適當情形,自有證據能力。
三、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例參照);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判例參照);再按認定犯罪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據,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倘若犯罪事實之證明尚未達此一程度,仍有合理之懷疑存在,審理事實之法院即應盡職權調查證據,澄清此項合理之懷疑,使之達於可得確信之程度,始為適法,否則仍不能遽為被告有罪之判斷。又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例亦已明揭其旨。
四、公訴人認被告涉有上開犯嫌,無非係以:㈠被告戊○○於警詢中自承其於94年5、6月間即決定要參選
該屆縣議員,並告知被告丁○○、乙○○、壬○○、 高玉枝 等人,且在本案3次發放白米時,戊○○均在場,並於其中一次在場與所謂發放白米之志工一同拍照,第3次發放時與丁○○、乙○○、丙○○在發放處拍照,並與領米之村民聊天。
㈡被告丁○○於警詢中自承該3次發放白米事宜其均有與庚○
○或己○○聯絡,並委由壬○○等人載運或發放物資,發放前曾請 曾安 、壬○○等人提供村民名單,庚○○等人所購之米係其先向高阿絲詢問陳榮皆之電話後,並與陳榮皆確定米價後,再將陳榮皆之電話號碼告訴庚○○,由庚○○向陳榮皆購買。
㈢被告己○○、庚○○均於警詢中自承,確有合資購買白米等
物資,請丁○○代為發放時,並未約定以何名義發放,只要求為原住民即可領取。
㈣被告丙○○、甲○○、壬○○、乙○○、辛○○均自承有幫
忙處理上開白米等物資發放之事宜,且被告甲○○、乙○○有幫忙載運上開物資。
㈤被告丙○○、乙○○、辛○○均自承於發放白米等物資時即知被告戊○○有意參選該屆縣議員。
㈥被告辛○○於警詢中稱,乙○○所要發放之物資並非鄉公所
要發放,是被告丁○○自己拿錢出來的,發放白米等物與選舉有關。
㈦如附表所示涉嫌收賄之選民及被告甲○○於警詢中供稱確曾
前往前述地點領取白米等物資,且領取時不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並於渠等之家中扣得前述領得之物資。
㈧證人高阿絲於警詢中證稱被告丁○○確有向其詢問陳榮皆所經營米店之電話。
㈨證人陳榮皆於警詢中證稱被告丁○○確有至其經營之米店,
表明係經由高阿絲介紹,先後共買米三次,第一、二次各為
100包,經其送往三教寶宮後,由被告庚○○以現金支付各
2萬元之價款,第三次為250包,分別送往玉皇宮及世龍堂,以己○○簽發之支票支付5萬元之價款。
㈩證人鄭惠敏於警詢中證稱被告 當秀華 確有至其經營之九久商
行購買沙拉油、糖、鹽、醬油各300包,共為43,800元,並送往玉皇宮及世龍堂。
扣得被告丁○○所有之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村、德文村受助
戶名冊及發放物資清冊、賽嘉村受助戶名冊及發放物資清冊、口社村受助戶名冊及發放物資清冊、大社村受助戶名冊及發放物資清冊、屏東縣三地門鄉賑災米糧名冊、屏東縣縣議員候選員戊○○問政說明會總負責、總指揮、糾察員名冊各一本等物為據。
五、訊據被告戊○○等9人均堅決否認有假藉救濟貧戶及賑災名義為投票行賄之犯行,於原審及本院各辯稱:
㈠被告戊○○辯稱:其並不知道妹妹丁○○有無購買白米等物
資,94年8月22日其固有與被告丁○○一同前往賽嘉村及口社村,但不知道當天丁○○為何前往該二村,僅是順道搭便車,一直到達賽嘉村後,其始知道丁○○與乙○○等人要發放白米等物資,當天因為丁○○表示發放物資時要拍照存證,所以要其一同入鏡拍照,其餘關於發放物資之事其均不知道,至於起訴事實二所謂其與丁○○一同在住處發放物資之事,其並不知道。且米的來龍去脈伊不清楚,亦與選舉無關,庚○○與己○○發放米時,伊根本不認識他們,而且時間離選舉差距相當遠等語。
㈡被告丁○○辯稱:其確有先與起訴書所載之山地村落村長等
人聯絡,確認村民人數及物資數量,於庚○○等人購買白米等物後,由其負責聯絡,並與渠等於7月3日、7月20日、
8月21至22日間三次一同在大社、德文、達來、賽嘉、口社等村發放,但其從事山地部落物資發放之慈善工作已有數年,其原來並不認識庚○○等人,所有救濟物資伊未經手,所有活動都是慈善單位處理,且是庚○○經黃素琴推薦後主動來電,並稱在電視上見到當時賽嘉等村雨勢很大,並有災情,有意發放白米等物資,其遂與庚○○相約於94年7月3日要發放100包之白米,故於庚○○等人購得白米等物後,其連絡大社、德文、達來等村村長前往高雄三教寶宮向庚○○領取後,回到部落發放,至於在部落如何發放其並不知道;另外其未曾在其住處發放白米,起訴事實(二)之部分並不實在;至於事實(三)部分,因為庚○○表示當天無法到場,遂要求其代為前往處理,其遂與乙○○、甲○○一同前往高雄縣林園鄉及鳳山市領取物資後,一同到賽嘉及口社村發放,當時僅有拍照存證,並無向領取物資之人為拉票或請求支持戊○○之言行等語。
㈢被告己○○辯稱:其並不認識戊○○與丁○○,且因其為高
雄市民,故並不知道94年底在屏東縣有縣議員選舉,其與庚○○等人平時即有發放物資賑災救濟之舉(惟之前並未拍照存證),其曾透過庚○○與丁○○連絡,表示有意至山地部落發放救濟物資,其於發放物資時並未有拉票行為,亦未在現場聽聞其他人有何請求支持戊○○之言行。且救濟物資運到山地部落離選舉時間還很遠,伊與戊○○、丁○○並不認識等語。
㈣被告庚○○辯稱:其係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丁○○,其平時與
己○○等人即有從事賑災救濟之舉,嗣於94年6、7月間自電視上得知屏東縣因下雨而有災情,遂向丁○○表示有意提供白米賑災,因當時身邊僅有1、2萬元,遂與己○○決定要買100包白米,並由丁○○連絡至山地部落發放,其因對山地部落之狀況不了解,遂未先要求提供所需之物資及數量,其亦曾與丁○○一同為發放其他物資之慈善活動,惟未曾拍照存證,嗣其於本案起訴書所載之發放物資時,在現場並未曾聽見有人向領物資之人拉票或請求支持戊○○;且伊與己○○都是高雄市人,之前並未到過三地門鄉,也不認識其他被告等語。
㈤被告乙○○辯稱:其係於94年8月9日遇到丁○○,其告訴
丁○○其所住之賽嘉村因當時雨勢很大,需要救濟物資,丁○○遂於隔日問其需要多少物資,其稱該村約有129戶,故約需要129份物資,丁○○又問是否要接受普渡所剩物資,其答稱可以,遂約定於94年8月21日下午與丁○○一同前往高雄縣鳳山市載運,另單獨於隔日上午再前往鳳山市載運,領回後即告訴村長辛○○有慈善機構要發放物資給村民,每戶領取一份,後來發放時丁○○及戊○○均在場,但其未曾與戊○○姐妹交談,亦不知戊○○、丁○○是否與其他村民交談,所領取之物資在當天就發放完畢,發放時未曾要求領取物資之村民要支持戊○○等語。
㈥被告辛○○辯稱:因乙○○來電,告知有賑災之物資要發放
,乙○○稱與戊○○在其住處等待,其遂回家幫忙廣播發放物資,於廣播後即回到山上芒果園工作,並未至現場參與發放或領取物資,因全村村民戶數超過129戶,而其身為村長,不便與村民爭搶,其不知道乙○○所提供物資之來源,不知發放物資時戊○○等人是否有與村民交談等語。
㈦被告甲○○辯稱:是丁○○開車載其前往高雄縣林園鄉一處
廟宇領取物資,領取後回到其位於口社村住處,即將物資交給丙○○處理,之後的事伊即未再處理,因丙○○為該村村民,並為三地門鄉婦女會理事長,其有告訴丙○○領回之物資是丁○○帶其到林園鄉領回之救災物資,其自己有先留下一份,由丙○○發放剩餘物資,但其領取時並無人請求其支持戊○○,其亦未告訴丙○○,在發放時要請領取之人支持戊○○,於發放物資時亦曾未聽見有人要求領取之村民要支持戊○○,當時因為颱風,其所居住之口社村雖無具體災情,但有道路中斷,致村民無法外出工作之情形等語。
㈧被告壬○○辯稱:因丁○○告知有人提供白米救災,要其前
往高雄縣三教寶宮領取物資,其究領了多少物資並未計算,在三教寶宮領米時有見到己○○、庚○○、丁○○三人,但未與該三人交談,嗣將物資載回部落後,其在發放時僅告訴村民是慈善機構發放,並未告訴村民是丁○○爭取得來,發放時丁○○及戊○○均不在現場;因德文村是受災區,車子不通,丁○○與慈善機構溝通說有物資要送到德文村,但與選舉無關,伊只負責廣播前來領取等語。
㈨被告丙○○辯稱:94年8月9日遇到丁○○,丁○○稱有中元
普渡所剩之米要發放,問其是否有需要,其答稱需要,其再告訴甲○○說丁○○處有米要發放,甲○○便與丁○○連絡並前往載運,其再與丁○○相約於口社村一同發放,嗣後發放時其請村長廣播,發放時僅有丁○○在場,嗣後丁○○即行離開,由其一人單獨發放,現場沒有人告訴領米之村民物資是丁○○爭取得來,亦無人說選舉時要支持戊○○,當時其也不知道戊○○有參選縣議員之意;發放的米不是送給特定人,只要居住在口社村的人,不論是原住民或外地人都可以拿到,因7月19日海棠颱風口社村是受災區,發放時離選舉還很遠等語。
六、本院經查:㈠公訴人所指收受被告等人交付賄賂之 楊美妹 等123人,除楊
美妹、江美香、施美珠、古梅花、 鐘胡枝楠 、高忠原等人,經公訴人請求原審向屏東縣選舉委員會函查結果,於該屆原住民縣議員選舉確有投票權外,其餘之人均未經公訴人舉證證明為該次選舉之投票權人,是尚難認此部分受領物資之人合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投票權人之構成要件,合先說明。
㈡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之賄選罪係以對於
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為構成要件,亦即須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行賄之意,而約使有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客觀上行為人所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或不正利益是否可認係約使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之一定行使或不行使之對價;以及所行求、期約、交付之對象是否為有投票權人而定。上開對價關係,在於行賄者之一方,係認知其所行求、期約、交付之意思表示,乃為約使有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在受賄者之一方,亦應認知行賄者對其所行求、期約或交付之意思表示,乃為約期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最高法院著有92年度台上字第893號判例、94年度台上字第3600號、94年度台上字第2502號判決可資參照。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之賄賂,係對於賄求對象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或不行使之不法報酬,如行為人並非基於行賄之意思交付金錢、財物,則該物即非賄賂。且該罪之成立與否,除應就行為人之主觀犯意及共犯犯意聯絡等心理狀態、行為時之客觀情事,本於邏輯推理為綜合判斷外,仍須異時異地,衡以社會常情及經驗法則作為論斷之基礎。又於民主社會中,人民基於言論自由之保障,除公務員等具有特殊身分者應嚴守中立之立場外,任何人均得於競選期間,在各種公開或不公開之場合,發言支持某特定候選人,非謂凡於競選期間,在民間舉辦活動之場合中,致贈相當價值之物品,且活動中出現支持某特定候選人之助選言論,不問物品發放之來源及活動舉行之動機,是否確與選舉有直接密切之關聯,一律以投票行賄罪論處,亦有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重選上更㈢字第4號、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794號判決可參。
㈢本件被告等人所發放之上開物資,均為被告庚○○、己○○
等人所出資購買,已經公訴意旨敘明,並經被告庚○○、己○○、丁○○等人供陳明確,且經證人即出售白米之陳榮皆於警詢及偵查中結證稱:94年6、7月間,庚○○與丁○○透過客戶介紹,前往其經營之米廠訂購白米,其二人並稱因要舉辦海棠風災救濟,所以購買白米,第1、2次各買100包,由庚○○各支付現金20,000元,第3次由庚○○支付50,000元之支票購買白米250包,並應庚○○之要求,將其中150包送至高雄縣林園鄉玉皇宮,另100包送至高雄縣鳳山市世龍堂等語(見94年度選偵字第25號卷第131頁),證人即出售砂糖、沙拉油等物資之鄭惠敏於警詢中及偵查中結證稱:於94年8月21日前數日,其接獲一女子以電話訂購,數日後庚○○至其店內以現金全額付清貨款,其嗣依庚○○之指示將貨物送往林園鄉之玉皇宮、鳳山市之世龍堂等語(見94年度選偵字第25號第116頁、132頁)。而94年之農曆7月15日為國曆7月19日,此有中華民國94年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在卷可憑(見原審卷第310頁),是被告庚○○等人購買上開物資之時間確為農曆中元節前後,而依證人陳榮皆、鄭惠敏所述,被告庚○○係要求將物資送往玉皇宮及世龍堂等廟宇,則被告庚○○所辯,其購買物資原係為中元普渡等語,尚非子虛。公訴意旨指稱,被告庚○○等人購買上開物資之原意即在行賄投票權人一節,即非無疑。
㈣又被告庚○○、己○○若果真與被告戊○○有行賄投票權人
之犯意聯絡,當早已知被告戊○○有參選原住民縣議員之意,則渠等對於屏東縣內原住民投票權人之人數顯應早了然於胸,衡情其若有意購買物資行賄,當以一次購足所需數量,較為方便,顯無必要分次向同一供貨商家購買不同數量之物資;又被告庚○○確係要求供貨商家將上開物資分別送往高雄縣林園鄉之玉皇宮及鳳山市之世龍堂,並於參與普渡拜拜儀式後,始行運至山地部落等情,已經證人陳榮皆、鄭惠敏於調查站及偵查中證述明確,而證人 黃桂英 於原審亦到庭結證:94年7月17日(農曆)當天她們過去玉皇宮拜拜,東西都是她們託人載送過去,當天己○○先到玉皇宮等人要將拜拜的東西載送過去,拜完後東西也是她自己託人載走;是己○○她們說有朋友打算要作善事,是她們自己主動要在拿東西去作善事之前,要先拿去玉皇宮拜拜的(見原審卷第259-
261頁)、證人 郭嘉宏 於原審證稱:當時庚○○有說她提供的供品是要拿去作慈善事情,所以拜拜完後,有人開車將供品載走,是由庚○○及我們堂內的師兄一起開車將供品載走,庚○○在「世龍堂」拜拜約有2、3年的時間,有庚○○及己○○二人,就我所知,她們常常發願以白米去救濟他人等語(見原審卷第262-263頁),是縱被告庚○○、己○○等人有意以中元普渡為名,於購買物資之後再行行賄之實,顯亦無必要將物資分別先送往不同之廟宇(按玉皇宮及世龍堂),實際參與拜拜儀式後,再行分送賄選,是被告庚○○、己○○等人所辯,購買上開物資之意在中元普渡,並在普渡後提供作救濟原住民之物資等語,尚難認為虛偽之詞。
㈤被告庚○○、己○○原與被告丁○○並不認識,因黃素琴曾
與庚○○一同從事慈善救濟活動,於94年6月間庚○○曾向黃素琴表示聽聞該期間屏東縣德文、大社等部落因颱風而受有災情,有意至該山地部落為慈善活動,黃素琴始介紹庚○○與丁○○認識,而黃素琴自己亦係於同年5、6月間始因從事慈善活動而認識丁○○等情,已經證人黃素琴及黃桂英分別於偵查中及原審審理時結證明確(見94年度選偵字第25號卷第129頁及原審卷第259-261頁95年6月19日審理筆錄)。而94年7月18日、同年8月4日,海棠及馬莎颱風分別先後侵襲台灣,前者因受颱風環流影響有毫雨發生,造成○○○區○○○○○道路坍方,全台更有12人死亡、3人失蹤,農漁牧損失逾48億元,尤其嚴重,且因該颱風造成屏東三地門鄉多處地區停水、停電、道路中斷,達來村、德文村及大社村等居民無法對外購物,有斷炊之虞,此有聯合報94年
8月21日三地們鄉海棠颱風之新聞紙1份可憑(見本院卷第
117頁),並經本院函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屏東縣政府屬實,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95年10月31日函及所附94年6月至
8月颱風發布概況及說明1份、屏東縣政府95年11月8日及同年月23日函暨所附三地門鄉94年6月至8月因颱風受災資料1份附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45-177頁、第182-243頁);況互核證人黃素琴、黃桂英上開證詞與被告庚○○、丁○○等人所辯情節亦相相符,而被告丁○○、庚○○、己○○等人既係於本件案發前2月左右始結識,且庚○○、己○○均為高雄市人,並非三地門鄉之原住民,則被告庚○○、己○○是否願甘冒刑責而為被告戊○○從事賄選犯行,或充當被告戊○○、丁○○購買賄選物品之人頭,顯有可疑。
㈥被告庚○○、己○○、丁○○等平時即有從事慈善救濟之舉
,此有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自被告丁○○處所查扣之物資發放紀錄1本可憑,依該紀錄所附之活動情況照片所示,被告庚○○、己○○等人於94年7月3日、7月20日、8月21日、22日之發放物資現場,並未見任何與戊○○參選縣議員有關之旗幟或助選員背心等物,該紀錄亦以高雄市「秀華慈善會」或高雄市庚○○女士等善人賑災之名義紀錄;此外該本扣案之紀錄,另有94年8月3日高雄市「慈緣慈善會」等海棠風災捐助活動於屏東縣三地門鄉德文村、大社村受助戶名冊暨發放物資清冊、94年8月8日高雄市「行德堂慈善會」等海棠風災捐助活動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村受助戶名冊暨發放物資清冊、94年7月28日獅子會屏東分會捐助三地門鄉德文分校貧困學生生活用品學生家境狀況表及發放清冊、高雄市「明緣」濟貧扶弱事實表、高雄市「明緣」、「慈緣」、「懷恩」、「慈妙德」、「澄清寺」等慈善會94年
5月28日三地門鄉貧困學生家境狀況表等紀錄(見原審卷第141-145頁),而其中多次發放物資之行為均未發現有何與選舉有關之賄選情事,益見被告丁○○、庚○○、己○○等人所辯,渠等平時即經常從事發放物資濟貧之活動等語應非憑空杜撰。
㈦被告庚○○購買上述250包白米所需之貨款,係由被告己○
○開立面額50,000元之支票給證人陳榮皆付款,已經證人陳榮皆於偵查中結證明確,並有偵查卷附之支票影本可憑(見94年度選偵字第25號卷第32頁),至其餘購買物資之貨款,亦均為庚○○或己○○所支付,亦經證人陳榮皆、鄭惠敏於調查站及偵查中證述明確,而公訴人迄未證明被告戊○○或丁○○與被告庚○○、己○○間有何金錢往來,則被告庚○○、己○○既與戊○○非親非故,亦未在被告戊○○此次競選過程中擔任何助選之職務,有何理由要自付款項為被告戊○○購買賄選物資,公訴人並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公訴意旨所指被告庚○○、己○○購買上開物資之意在為被告戊○○賄選等情,其證據即有不足,況該賑災物資是否可認為係「賄賂」,即非無疑。
㈧被告庚○○、己○○等人所購買之白米等物資,確係先分別
送至高雄縣林園鄉之玉皇宮、高雄縣鳳山市之世龍堂參與普渡拜拜後,再行運至上述山地部落分送,而被告庚○○、己○○等人於案發前約半年左右即經常至玉皇宮等廟宇參拜等情,已經玉皇宮負責人黃桂英、世龍堂負責人 郭家宏 分別於原審審理中結證明確(見原審95年6月19日審理筆錄),且公訴人亦未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等所辯稱本案中分送之物資確先作為中元普渡用途後,再送至上開山地部落分送等語不實,被告庚○○、己○○所稱以普渡之物賑災等語,即非無可採。則被告丁○○為被告庚○○等人聯絡接洽賑災發放物資事宜,此項發放之物資即難認為「不法之報酬」或「賄賂」,是縱被告丁○○或戊○○有藉爭取賑災物資發放而使受領之原住民感念其恩惠,進而於選舉時支持戊○○之意,或於發放賑災物資時在場現身,或有在場之人對少數領取物資之村民有請求支持之言詞,此舉與一般政府官員於公共建築物上題字、提供社會福利或救助、於公共建設落成時剪彩、將建設列為政績,以請求選民繼續支持之情形並無不同,揆諸上開說明(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794號判決參照),即難認為此項物資之發放與選舉有直接密切之關聯,自難以賄選罪責相繩。
㈨被告戊○○係參與94年度屏東縣原住民縣議員選舉,此經起
訴書載明,並經屏東縣選委會函覆明確,衡情被告等若果有以發放上開物資為替被告戊○○賄選之手段,其行賄之對象應為有投票權之原住民,但被告乙○○、辛○○、甲○○、壬○○、丙○○等人於廣播或發放物資時,均未限制原住民身分者始得領取,且各該村落中亦居住許多非原住民身分之人,此已經附表所示領取物資之人於警詢中陳明,並經證人即有受領物資之楊美妹、江美香、施美珠、古梅花、高忠原、 江秀金 及雖未領取物資,但有聽見被告辛○○廣播內容之證人 阮來香 於本院審理中結證明確,是若被告等人果有發放物資以行賄選之意,是否會不問領取之人是否具投票權而一概發放,顯有可疑。
㈩公訴意旨認為被告等人,於當年縣議員選舉前,假藉颱風賑
災、救濟原住民貧戶而發放白米、沙拉油、鹽、糖、醬油等民生物資予原住民之名義,係為期受領前揭白米等民生物資之不知情原住民選民,在戊○○正式參選縣議員後,能念及曾受領戊○○所發放白米等民生物資之恩惠,進而於投票日將選票投給被告戊○○,是依起訴事實所載,似已認定被告等人於發放物資時並未告知該物資與戊○○參選縣議員有關,自不可能因此於發放時請求選舉時投票給被告戊○○,則此已顯與前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賄選罪之「約使有投票旋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要件不符。又若被告等人有公訴意旨所指,使受領人嗣後感念被告戊○○爭取發放物資之恩惠之意,衡情被告等人應於發放上開物資之時,告知或至少默示該批物資為被告戊○○所爭取得來,才能期待領取人會感念被告戊○○,並進而投票給被告戊○○,但經檢察官指揮警員或調查員於詢問如附表所示領取物資之數百名村民,僅 鍾胡枝楠 、涂文祥、施美珠、 江秀妹 證稱曾聽其他村民稱物資是被告戊○○所贈送,又僅楊美妹、高忠原、江美香、古梅花證稱領物資時或領完後,被告戊○○或丙○○曾要求選舉時投票支持被告戊○○等語,故即便依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亦顯示絕大多數領取物資之人均未被告知係被告戊○○所提供或爭取得來,亦未被請求於選舉時將票投給被告戊○○,則是否可以推論被告戊○○等人上開發放物資之舉有要求選民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之賄選意圖,顯有可疑。而證人楊美妹嗣於本院審理中則結證稱,其因中風,並未親自前往領取上述物資,是其夫 鄭丁 元前往領取,而其夫領取後僅稱是慈善機構所贈,並未提及是被告戊○○所提供或爭取,亦未表示領取時曾被要求支持取 阿桃 等語;而證人施美珠於本院審理中則證稱,其前往被告甲○○家中領取時,並未聽見有人告知物資之來源,亦未被要求支持戊○○,其所以於警詢中表示領取物資與賄選有關,是因為調查員稱其涉賄選案件,所以其才事後推測領取之物資與選舉有關等語;證人古梅花於本院審理中則證稱,前往領取物資時,被告丙○○僅告知是救災物資,並未說是戊○○所送,亦未請求支持戊○○等語;證人鍾胡枝楠於本院審理中結證稱,94年8、9月間是被告乙○○將物資送至其家中,送到時其不在家中,後來碰到乙○○時,乙○○並未告知物資來源,亦未請求支持戊○○,是其事後聽鄰居表示物資是戊○○所送的等語(以上證人所述,均見原審卷95年5月10日審理筆錄),是證人楊美妹、施美珠、古梅花、鍾胡枝楠於本院審理中所述,顯與其警詢筆錄所載有明顯矛盾,而其中證人楊美妹、鍾胡枝楠更證稱其識字不多,所以看不懂警詢筆錄,是自難以其警詢筆錄為認定被告等犯行之依據,且可見被告甲○○所稱其領受上開物資時,僅知是慈善機構捐贈之物,並不知道與被告戊○○有關,亦未被請託於選舉時支持戊○○等語非虛。
至證人江美香於原審審理中雖結證稱:其前往領取物資時,
被告丙○○曾告知物資是被告戊○○所贈送等語,但亦證稱領取時丙○○並無告訴伊要投票給戊○○之類的話(見原審卷第169-170頁),是依證人江美香所述,被告丙○○之行為已與前述賄選罪之「約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要件不符;且證人江美香與戊○○之競選對手 江菊妹 為親家關係(江美香之子娶江菊妹之女),而此亦為村內人所週知,已經證人江美香於原審陳明屬實(見原審卷第171頁),而領取物資時,原住民間許多人已知被告戊○○與江菊妹二人均有參選該屆縣議員之意,則證人江美香與江菊妹此項姻親關係既為被告丙○○所明知,其顯不可能仍以發送救濟物資而向證人江美香為賄選行為,否則豈不自曝罪責,是證人江美香不利於被告戊○○之供詞,非無可疑,自難遽採。
證人高忠原雖於調查站及原審審理中結證稱:被告丁○○、
乙○○於上述發放物資時,曾向前往領取之村民私下拜託要求支持被告戊○○,嗣後被告乙○○將物資送至其家中時,曾要求其支持被告戊○○等語,然此與其於調查站中所稱乙○○並未告知物資是戊○○所贈送,亦未請求其支持戊○○等語(見警卷㈠第34頁)有違,是證人高忠原前後所述,已有矛盾;且查本次被告戊○○所參與屏東縣原住民縣議員選舉之選區,僅有被告戊○○與江菊妹2人,已經屏東縣選舉委員會於94年12月16日以屏選一字第0941701557號函覆明確(見原審卷第23-24頁),而另名參選人江菊妹即為證人高忠原配偶之妹妹,已經證人高忠原於原審證明屬實,且證人高忠原與江菊妹間之姻親關係,亦早為被告等人所明知,此經證人高忠原於原審證述無訛(見原審卷第181頁),衡情若被告戊○○要參選縣議員之情事早已為選區內原住民所知,則江菊妹要參選之訊息顯亦應為被告戊○○等其他原住民所聽聞,若被告戊○○等人果有賄選之意,顯不可能向證人高忠原表達,是證人高忠原不利於被告之證詞,即難遽採。本件被告丙○○等人係以每戶一份之方式發放物資,且未核
對戶籍謄本等證件以確認是否為原住民或是否設籍於屏東縣內,已經起訴書載明,並經附表所示之村民於警詢中及證人楊美妹、江美香、施美珠於原審審理中證述明確,則每戶之投票權人數顯不可能相同亦難保居住於該村內之每戶均有原住民或均設籍於屏東縣,若被告等人果有以發放物資賄選之意,衡情應先確認領取之人或其家人是否有投票權,或依每戶投票權人數之多寡以決定發放之數量,但被告等人卻一律以每戶相同數量之方式發放物資,顯與一般賄選之方式不同,其是否果有意此方式賄選之意,即有可疑。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在對於上述收受本案被告所交付
之白米等物資之投票權人楊美妹、施美珠、江秀妹、江美香、古梅花等多人涉嫌受賄罪之不起訴處分書(見94年度選偵字第25號、33號)中亦載明,該被告等於受領物資前,因丁○○僅要村長告知村民,係有慈善機構在中元普渡後,為幫助原住民地區之颱風賑災或濟貧,才要將白米等祭拜品發放給村民,一般人未必能知道戊○○、丁○○要乙○○等人發放白米等物資之真正用意,因而認為上開受賄罪之被告之罪嫌均有不足,故為不起訴處分,此有該處分書在卷可憑(見原審卷第297-309頁)。可見公訴人亦認為本案被告等人均未在發放上述物資時表明係被告戊○○所提供或為爭取投票權人投票,亦未在發放時向村民請求於縣議員選舉時投票給被告戊○○,可見被告等於發放上開物資時之行為,顯與上述投票行賄罪之「客觀上行為人所交付之賄賂可認為係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一定行使或不行使之對價」、「受賄者方認知行賄者對其交付之意思表示,係為約期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等構成要件不符,而被告甲○○於受領上述物資時,亦難認其已明知與被告戊○○將參選有關、或對於受領之物資有作為投票行為對價之認識、或有許其投票權因此而為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之意思。
綜上所述,被告戊○○等9人所辯無行賄投票權人或受賄(
甲○○部分)之故意,復無提供賄賂以約其投票權人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行為,尚屬可信。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確切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戊○○等9人有何行賄投票權人或受賄之犯行,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且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使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被告之犯罪即屬不能證明,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
七、至原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二)部分,被告戊○○、丁○○、庚○○、己○○等人於94年7月20日以前述方法向陳榮皆購買白米,並由不知情之曾安(已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人通知屏東縣三地門鄉如附表二所示青葉村、安坡村之村民前往曾安之住處領取物資而為賄選行為一節,於原審審理時已經到庭執行職務之公訴檢察官以不能證明此部分行為構成犯罪為由縮減,此有95年4月10日檢察官當庭提出之補充理由書可憑(見原審卷108-125頁),且公訴人亦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此部分受領物資之村民具有該屆原住民縣議員選舉之投票權,客觀上亦無法看出被告等涉有此部分賄選之嫌,是原起訴書所載此部分犯罪事實無予以審酌之必要,附此說明。
八、原審因而以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被告戊○○等9人無罪之諭知,核無違誤;檢察官上訴意旨,猶執前詞,指摘原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慶宗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5年12月2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李炫德
法官簡志瑩法官陳志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95年12月26日
書記官盧雅婷附表一:
一、大社村(22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1│ 潘金妹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2│ 陳碧玉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是│沒有│├──┼────┼───┼────┼────┼──────┼────┼────┼────┼────┼────┼─────┤│3│ 馬文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村長廣播│││││││││││││)││││││├──┼────┼───┼────┼────┼──────┼────┼────┼────┼────┼────┼─────┤│4│ 田佳香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5│ 彭美麗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村長廣播│││││││││││││)││││││├──┼────┼───┼────┼────┼──────┼────┼────┼────┼────┼────┼─────┤│6│ 李純玉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7│ 陳美女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8│ 王秀鑾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是│沒有│├──┼────┼───┼────┼────┼──────┼────┼────┼────┼────┼────┼─────┤│9│ 辛鳳嬌 │有│丈夫│不記得│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 舒達兒 │││││││││├──┼────┼───┼────┼────┼──────┼────┼────┼────┼────┼────┼─────┤│10│ 馬連殿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村長廣播│││││││││││││)││││││├──┼────┼───┼────┼────┼──────┼────┼────┼────┼────┼────┼─────┤│11│ 林順男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沒有│├──┼────┼───┼────┼────┼──────┼────┼────┼────┼────┼────┼─────┤│12│李柯 秀玉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13│ 洪細妹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14│ 宋容經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沒有│├──┼────┼───┼────┼────┼──────┼────┼────┼────┼────┼────┼─────┤│15│ 潘謝桐粉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16│ 馬曾佳惠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17│ 潘義雄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18│ 陳發利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19│ 陳舒美蘭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不知道│否│不知道│├──┼────┼───┼────┼────┼──────┼────┼────┼────┼────┼────┼─────┤│20│ 王歐男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否│沒有│├──┼────┼───┼────┼────┼──────┼────┼────┼────┼────┼────┼─────┤│21│ 巴進益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否│不知道│├──┼────┼───┼────┼────┼──────┼────┼────┼────┼────┼────┼─────┤│22│馬 董明鏡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是│沒有│└──┴────┴───┴────┴────┴──────┴────┴────┴────┴────┴────┴─────┘
二、德文村(40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23│ 陳春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24│ 王鍾明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不知道│├──┼────┼───┼────┼────┼──────┼────┼────┼────┼────┼────┼─────┤│25│ 杜明達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沒有│├──┼────┼───┼────┼────┼──────┼────┼────┼────┼────┼────┼─────┤│26│ 陳玉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27│ 戴碧 我│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是│沒有│├──┼────┼───┼────┼────┼──────┼────┼────┼────┼────┼────┼─────┤│28│ 劉忠義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沒有│├──┼────┼───┼────┼────┼──────┼────┼────┼────┼────┼────┼─────┤│29│ 柯銀龍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否│沒有│├──┼────┼───┼────┼────┼──────┼────┼────┼────┼────┼────┼─────┤│30│ 戴昇龍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不知道│├──┼────┼───┼────┼────┼──────┼────┼────┼────┼────┼────┼─────┤│31│ 蕭秀才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不知道│├──┼────┼───┼────┼────┼──────┼────┼────┼────┼────┼────┼─────┤│32│ 李玉 飛│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沒有│├──┼────┼───┼────┼────┼──────┼────┼────┼────┼────┼────┼─────┤│33│ 杜英妹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34│ 田永昌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食用)│無│否│沒有│├──┼────┼───┼────┼────┼──────┼────┼────┼────┼────┼────┼─────┤│35│ 王進雄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否│沒有│├──┼────┼───┼────┼────┼──────┼────┼────┼────┼────┼────┼─────┤│36│ 李振切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沒有│├──┼────┼───┼────┼────┼──────┼────┼────┼────┼────┼────┼─────┤│37│ 顏月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38│家如泰│有│女兒│不知道│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 家惠華 │││││││││├──┼────┼───┼────┼────┼──────┼────┼────┼────┼────┼────┼─────┤│39│ 巴秋雄 │有│小姨│不知道│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家惠華│││││││││├──┼────┼───┼────┼────┼──────┼────┼────┼────┼────┼────┼─────┤│40│ 戴金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41│ 杜英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42│ 林石張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43│ 劉進生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風災救助│無│否│不知道│├──┼────┼───┼────┼────┼──────┼────┼────┼────┼────┼────┼─────┤│44│ 蔡朝財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不知道│無│否│不知道│├──┼────┼───┼────┼────┼──────┼────┼────┼────┼────┼────┼─────┤│45│ 李慶祥 │有│本人│不記得│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46│ 馬加女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村長廣播│││││││││││││)││││││├──┼────┼───┼────┼────┼──────┼────┼────┼────┼────┼────┼─────┤│47│ 薛丁山 │有│本人│不記得│活動中心│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48│ 王招梅 │有│兒子│不知道│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 戴文輝 │││││││││├──┼────┼───┼────┼────┼──────┼────┼────┼────┼────┼────┼─────┤│49│ 杜清 再│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50│ 何國源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51│ 古羅桃 │有│本人│不記得│回家時發現門│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前放置白米等│││││││││││││物│││││││├──┼────┼───┼────┼────┼──────┼────┼────┼────┼────┼────┼─────┤│52│ 劉石頭 │有│本人│不記得│回家時發現門│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前放置白米等│││││││││││││物│││││││├──┼────┼───┼────┼────┼──────┼────┼────┼────┼────┼────┼─────┤│53│ 蔡清讚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沒有││││││││村長廣播│││││││││││││)││││││├──┼────┼───┼────┼────┼──────┼────┼────┼────┼────┼────┼─────┤│54│ 尤三木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55│ 李蘭花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慈善機構│(食用)│無│否│不知道││││││││村長廣播│││││││││││││)││││││├──┼────┼───┼────┼────┼──────┼────┼────┼────┼────┼────┼─────┤│56│ 柯大白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57│ 呂秀雄 │有│本人│94年8月│德文分校│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沒有││││││3日11時││村長廣播│││││││││││許││)││││││├──┼────┼───┼────┼────┼──────┼────┼────┼────┼────┼────┼─────┤│58│杜英花│有│本人│94年8月│德文分校│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沒有││││││3日早上││││││││├──┼────┼───┼────┼────┼──────┼────┼────┼────┼────┼────┼─────┤│59│ 馮順和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否│不知道│├──┼────┼───┼────┼────┼──────┼────┼────┼────┼────┼────┼─────┤│60│ 杜務元 │有│本人│不記得│鄰長李慶祥家│不知道│慈善機構│風災救助│不知道│否│不知道│││││││中│││││││├──┼────┼───┼────┼────┼──────┼────┼────┼────┼────┼────┼─────┤│61│ 蔡登福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62│ 林增祥 │有│本人│不記得│德文分校操場│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
三、達來村(6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63│ 洪山輝 │有│本人│未回答│集會所│未回答│政府│風災救助│無│是│沒有送給我│├──┼────┼───┼────┼────┼──────┼────┼────┼────┼────┼────┼─────┤│64│ 呂蘭玉 │有│本人│不記得│教會│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我是第一次│││││││││││││領│├──┼────┼───┼────┼────┼──────┼────┼────┼────┼────┼────┼─────┤│65│ 陳武源 │有│本人│未回答│自家│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不知│││││││││││││道│├──┼────┼───┼────┼────┼──────┼────┼────┼────┼────┼────┼─────┤│66│ 董正 明│有│本人│海棠颱風│村內集會所│廟內人員│戊○○│道路坍方│無│是│沒有││││││過後,約│││││││││││││7、8月││││││││├──┼────┼───┼────┼────┼──────┼────┼────┼────┼────┼────┼─────┤│67│ 楊新妹 │有│本人│94年6、│集會所│未回答(│政府│(食用)│無│是│中元 普渡曾 ││││││7月││村長廣播│││││送過││││││││)││││││├──┼────┼───┼────┼────┼──────┼────┼────┼────┼────┼────┼─────┤│68│ 楊新鳳 │有│姊夫│94年8、│未回答│未回答│戊○○、│(食用)│無│是│有││││││9月│││地方民意│││││││││││││代表│││││└──┴────┴───┴────┴────┴──────┴────┴────┴────┴────┴────┴─────┘附表二:
四、青葉村(26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69│ 藍金妹 │有│本人│未回答│自家│代表 何梅 │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惠││││││├──┼────┼───┼────┼────┼──────┼────┼────┼────┼────┼────┼─────┤│70│ 塗彼得 │有│本人│94年6、│代表 何梅惠 家│代表何梅│不知道│(食用)│無│是│未回答││││││7月│中│惠││││││├──┼────┼───┼────┼────┼──────┼────┼────┼────┼────┼────┼─────┤│71│ 王秀金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何梅惠│救濟│無│是│沒有││││││7月││惠││││││├──┼────┼───┼────┼────┼──────┼────┼────┼────┼────┼────┼─────┤│72│ 莊錦虎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7月││惠││││││├──┼────┼───┼────┼────┼──────┼────┼────┼────┼────┼────┼─────┤│73│ 顏杏花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不知道││││││7月││惠││││││├──┼────┼───┼────┼────┼──────┼────┼────┼────┼────┼────┼─────┤│74│ 馬愛玉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政府│不知道│無│是│沒有││││││7月││惠││││││├──┼────┼───┼────┼────┼──────┼────┼────┼────┼────┼────┼─────┤│75│ 呂柯知藍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7月││惠││││││├──┼────┼───┼────┼────┼──────┼────┼────┼────┼────┼────┼─────┤│76│ 陳阿好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7月││惠││││││├──┼────┼───┼────┼────┼──────┼────┼────┼────┼────┼────┼─────┤│77│ 包月美 │有│本人│不記得│代表 何梅惠家 │代表何梅│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中│惠││││││├──┼────┼───┼────┼────┼──────┼────┼────┼────┼────┼────┼─────┤│78│ 鍾菊妹 │有│小孩│94年6、│自家│代表何梅│代表何梅│(食用)│無│是│沒有││││││7月││惠│惠│││││├──┼────┼───┼────┼────┼──────┼────┼────┼────┼────┼────┼─────┤│79│ 鄭春妹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食用)│無│否│沒有││││││││惠││││││├──┼────┼───┼────┼────┼──────┼────┼────┼────┼────┼────┼─────┤│80│ 陳茶郎 │有│小孩│不清楚│不清楚│代表何梅│不知道│(食用)│無│是│沒有││││││││惠││││││├──┼────┼───┼────┼────┼──────┼────┼────┼────┼────┼────┼─────┤│81│ 許發英 │有│本人│94年6、│未回答│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7月││惠││││││├──┼────┼───┼────┼────┼──────┼────┼────┼────┼────┼────┼─────┤│82│ 陳阿英 │有│本人│94年6、│自家│代表何梅│慈善機構│賑災│無│是│沒有││││││7月││惠││││││├──┼────┼───┼────┼────┼──────┼────┼────┼────┼────┼────┼─────┤│83│ 蔡照夫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惠││││││├──┼────┼───┼────┼────┼──────┼────┼────┼────┼────┼────┼─────┤│84│ 麥富燕 │有│本人│94年6、│代表何梅惠家│代表何梅│慈善機構│賑災│無│是│沒有││││││7月│中│惠││││││├──┼────┼───┼────┼────┼──────┼────┼────┼────┼────┼────┼─────┤│85│ 林岡榮 │有│本人│94年年中│代表何梅惠家│代表何梅│慈善機構│賑災│無│是│沒有│││││││中│惠││││││├──┼────┼───┼────┼────┼──────┼────┼────┼────┼────┼────┼─────┤│86│ 莊錦祥 │有│本人│94年7月│自家│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87│ 沈梅蘭 │有│本人│94年6、│代表何梅惠家│代表何梅│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7月│中│惠││││││├──┼────┼───┼────┼────┼──────┼────┼────┼────┼────┼────┼─────┤│88│ 洪蘭妹 │有│本人│94年7月│自家│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89│ 戴阿香 │有│本人│颱風季節│自家│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90│ 陳阿娣 │有│本人│颱風季節│自家│未回答│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91│ 杜友秀 │有│本人│94年7月│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惠││││││├──┼────┼───┼────┼────┼──────┼────┼────┼────┼────┼────┼─────┤│92│ 沈銀妹 │有│本人│94年7月│代表何梅惠家│代表何梅│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中│惠││││││├──┼────┼───┼────┼────┼──────┼────┼────┼────┼────┼────┼─────┤│93│ 黃蘭金 │有│本人│94年7月│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20日││惠││││││├──┼────┼───┼────┼────┼──────┼────┼────┼────┼────┼────┼─────┤│94│ 巴雲輝 │有│本人│94年7月│自家│代表何梅│不知道│風災救助│無│是│沒有││││││20日││惠││││││└──┴────┴───┴────┴────┴──────┴────┴────┴────┴────┴────┴─────┘
五、青山村(7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95│ 謝玉蘭 │有│孫子 謝美 │未回答│自家│展望會│展望會│補助生活│無│是│沒有│││││馨│││││││││├──┼────┼───┼────┼────┼──────┼────┼────┼────┼────┼────┼─────┤│96│ 謝純純 │有│本人│不記得│不記得│曾安│曾安│(食用)│無│是│不知道│├──┼────┼───┼────┼────┼──────┼────┼────┼────┼────┼────┼─────┤│97│潘 福祥 │有│本人│94年3、│自家│曾安│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有(93年)││││││4月││││││││├──┼────┼───┼────┼────┼──────┼────┼────┼────┼────┼────┼─────┤│98│馬再賀│有│家人│94年6月│不清楚│未回答│慈善機構│(食用)│無│是│沒有│├──┼────┼───┼────┼────┼──────┼────┼────┼────┼────┼────┼─────┤│99│曾基教│有│本人│不記得│自家│鄰(?)│戊○○│不知道│無│是│沒有││││││││長││││││├──┼────┼───┼────┼────┼──────┼────┼────┼────┼────┼────┼─────┤│100│ 曾得利 │有│本人│94年初│三地門鄉集合│慈濟│慈善機構│補助殘障│未回答│是│不知道│││││││場│││戶││││├──┼────┼───┼────┼────┼──────┼────┼────┼────┼────┼────┼─────┤│101│ 石冬妹 │有│本人│不記得│不記得│慈善機構│慈善機構│(食用)│無│是│沒有│└──┴────┴───┴────┴────┴──────┴────┴────┴────┴────┴────┴─────┘
六、安坡村(13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102│ 杜惠珍 │有│婆婆 林和 │94年8月│不知道│慈濟功德│慈濟功德│不知道││是│沒有│││││娘│││會│會│││││├──┼────┼───┼────┼────┼──────┼────┼────┼────┼────┼────┼─────┤│103│ 林德花 │有│本人│94年8月│ 張利 福家中│舊村長張│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利福││││││├──┼────┼───┼────┼────┼──────┼────┼────┼────┼────┼────┼─────┤│104│ 杜美香 │有│丈夫李家│不記得│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輝│││││││││├──┼────┼───┼────┼────┼──────┼────┼────┼────┼────┼────┼─────┤│105│ 高如霞 │有│本人│不記得│ 張利福 家中│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不知道││││││││村長廣播│││││││││││││)││││││├──┼────┼───┼────┼────┼──────┼────┼────┼────┼────┼────┼─────┤│106│ 黃萬 英│有│本人│94年8月│張利福家中│村長張利│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是│沒有││││││││福││││││├──┼────┼───┼────┼────┼──────┼────┼────┼────┼────┼────┼─────┤│107│曾民│有│本人│94年7月│張利福家中│村長張利│慈善機構│補助│無│是│沒有││││││││福││││││├──┼────┼───┼────┼────┼──────┼────┼────┼────┼────┼────┼─────┤│108│ 潘安娘 │有│本人│94年8月│自家│村長│廟裡│不知道│不知道│是│不知道│├──┼────┼───┼────┼────┼──────┼────┼────┼────┼────┼────┼─────┤│109│ 梁美惠 │有│本人│94年8月│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慈善機構│補助低收│無│是│沒有││││││││福利││入戶││││├──┼────┼───┼────┼────┼──────┼────┼────┼────┼────┼────┼─────┤│110│葉 陳玉鳳 │有│本人│不記得│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宗教團體│不知道│無│是│沒有││││││││福利││││││├──┼────┼───┼────┼────┼──────┼────┼────┼────┼────┼────┼─────┤│111│ 何寶玉 │有│本人│不記得│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宗教團體│不知道│無│否│沒有││││││││福利││││││├──┼────┼───┼────┼────┼──────┼────┼────┼────┼────┼────┼─────┤│112│ 徐春蘭 │有│本人│不記得│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慈善機構│不知道│無│是│沒有││││││││福利││││││├──┼────┼───┼────┼────┼──────┼────┼────┼────┼────┼────┼─────┤│113│ 劉珍珠 │有│本人│不記得│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福利││││││├──┼────┼───┼────┼────┼──────┼────┼────┼────┼────┼────┼─────┤│114│ 巴妹江 │有│小舅子李│不記得│張利福家中│前村長張│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 春輝 │││福利││││││└──┴────┴───┴────┴────┴──────┴────┴────┴────┴────┴────┴─────┘附表三
七、三地村(5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領米時有│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無見到許│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阿桃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115│ 柳美香 │有│本人│不記得(│戊○○家中│戊○○│慈善機構│(食用)│有│是│沒有││││││大約是海│││││││││││││棠颱風那│││││││││││││段期間)││││││││├──┼────┼───┼────┼────┼──────┼────┼────┼────┼────┼────┼─────┤│116│ 溫信輝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戊○○│慈善機構│不知道│有│是│沒有│├──┼────┼───┼────┼────┼──────┼────┼────┼────┼────┼────┼─────┤│117│ 陳月霞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丁○○│戊○○│殘障補助│無│是│有│├──┼────┼───┼────┼────┼──────┼────┼────┼────┼────┼────┼─────┤│118│ 張景志 │有│妻子 唐玉 │不清楚│自家│戊○○│慈善機構│不知道│(戊○○│否│沒有│││││英││││││放在家門│││││││││││││口)│││├──┼────┼───┼────┼────┼──────┼────┼────┼────┼────┼────┼─────┤│119│ 廖銀美 │有│本人│不清楚│自家│戊○○│慈善機構│不知道│有│是│沒有│└──┴────┴───┴────┴────┴──────┴────┴────┴────┴────┴────┴─────┘附表四:
八、口社村(83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何人告知│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發放時有│領米時許│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得領物││││無被告知│阿桃有無│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投票支持│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120│ 石金 玉│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不知道│風災救助│││是│沒有│├──┼────┼───┼────┼────┼─────┼────┼────┼────┼────┼────┼────┼────┼─────┤│121│ 黃玉梅 │有│本人│約94年8│丙○○家中││丙○○│不知道│救災│││是│沒有││││││月││││││││││├──┼────┼───┼────┼────┼─────┼────┼────┼────┼────┼────┼────┼────┼─────┤│122│ 周金祥 │有│妻子高玉│不知道│不知道││丙○○│丁○○│不知道│││是│不知道│││││金│││││││││││├──┼────┼───┼────┼────┼─────┼────┼────┼────┼────┼────┼────┼────┼─────┤│123│ 潘雪花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 柯福祥 、│戊○○│不知道│││否│沒有│││││││││甲○○、│││││││││││││││丙○○│││││││├──┼────┼───┼────┼────┼─────┼────┼────┼────┼────┼────┼────┼────┼─────┤│124│ 尹鳳琴 │有│其姊媳婦│94年8月│不知道││不知道│戊○○│(食用)│││是│不知道│││││ 鄭美玲 │││││││││││├──┼────┼───┼────┼────┼─────┼────┼────┼────┼────┼────┼────┼────┼─────┤│125│ 楊偉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甲○○│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126│ 台高玉鶯 │有│本人│不記得│未回答││丁○○│慈善團體│(食用)│││否│不知道│├──┼────┼───┼────┼────┼─────┼────┼────┼────┼────┼────┼────┼────┼─────┤│127│ 李明財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甲○○│││││││├──┼────┼───┼────┼────┼─────┼────┼────┼────┼────┼────┼────┼────┼─────┤│128│ 施福才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不知道│(食用)││無│是│不知道│││││││││甲○○│││││││├──┼────┼───┼────┼────┼─────┼────┼────┼────┼────┼────┼────┼────┼─────┤│129│ 柯金福 │有│本人│94年7、│甲○○家中││丙○○│慈善機構│風災救助││無│否│沒有││││││8││││││││││├──┼────┼───┼────┼────┼─────┼────┼────┼────┼────┼────┼────┼────┼─────┤│130│江美香│有│丙○○│94年9月│不知道││甲○○│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不記得│├──┼────┼───┼────┼────┼─────┼────┼────┼────┼────┼────┼────┼────┼─────┤│131│ 尹勝輝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甲○○│慈善團體│救濟││不知道│否│不知道│├──┼────┼───┼────┼────┼─────┼────┼────┼────┼────┼────┼────┼────┼─────┤│132│ 台靜香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甲○○│不知道│不知道││未回答│是│沒有│├──┼────┼───┼────┼────┼─────┼────┼────┼────┼────┼────┼────┼────┼─────┤│133│ 吳新玉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慈善機構│賑災││無│是│沒有│├──┼────┼───┼────┼────┼─────┼────┼────┼────┼────┼────┼────┼────┼─────┤│134│古梅花│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無│是│不清楚│├──┼────┼───┼────┼────┼─────┼────┼────┼────┼────┼────┼────┼────┼─────┤│135│ 林惠美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甲○○│││││││├──┼────┼───┼────┼────┼─────┼────┼────┼────┼────┼────┼────┼────┼─────┤│136│ 施阿琴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高雄來的│救濟││無│是│沒有│││││││││甲○○│││││││├──┼────┼───┼────┼────┼─────┼────┼────┼────┼────┼────┼────┼────┼─────┤│137│ 丁居賜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前││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有│是│沒有│││││││廣場│││││││││├──┼────┼───┼────┼────┼─────┼────┼────┼────┼────┼────┼────┼────┼─────┤│138│ 黃玉蘭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139│ 田明 才│有│女兒 田曉 │94年9月│甲○○家中││不知道│戊○○│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玲│││││││││││├──┼────┼───┼────┼────┼─────┼────┼────┼────┼────┼────┼────┼────┼─────┤│140│ 柯玉女 │有│兒子余彼│不記得│未回答││不知道│慈善團體│(食用)││不知道│是│沒有│││││得│││││││││││├──┼────┼───┼────┼────┼─────┼────┼────┼────┼────┼────┼────┼────┼─────┤│141│ 蔡安英 │有│本人│不記得│未回答││丙○○│不知道│(食用)││不知道│是│不知道│├──┼────┼───┼────┼────┼─────┼────┼────┼────┼────┼────┼────┼────┼─────┤│142│ 李祥萬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慈善團體│不知道││無│否│沒有│├──┼────┼───┼────┼────┼─────┼────┼────┼────┼────┼────┼────┼────┼─────┤│143│白仙女│有│本人│風災過後│甲○○家中││甲○○│慈善團體│(食用)││無│是│沒有│├──┼────┼───┼────┼────┼─────┼────┼────┼────┼────┼────┼────┼────┼─────┤│144│柯福祥│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無│是│不知道│├──┼────┼───┼────┼────┼─────┼────┼────┼────┼────┼────┼────┼────┼─────┤│145│ 尹鳳妹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甲○○│不知道│(食用)││無│是│沒有│├──┼────┼───┼────┼────┼─────┼────┼────┼────┼────┼────┼────┼────┼─────┤│146│ 宋木元 │有│女兒 宋秀 │不知道│不知道││丙○○│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妹│││││││││││├──┼────┼───┼────┼────┼─────┼────┼────┼────┼────┼────┼────┼────┼─────┤│147│余牧人│有│鄰居│不記得│自家││丙○○│不知道│(食用)││無│是│沒有│├──┼────┼───┼────┼────┼─────┼────┼────┼────┼────┼────┼────┼────┼─────┤│148│ 饒來金 │有│本人│94年9月│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無│是│沒有│├──┼────┼───┼────┼────┼─────┼────┼────┼────┼────┼────┼────┼────┼─────┤│149│高進貴│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150│ 田金英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151│ 田明義 │有│媳婦施美│不記得│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賑災││不知道│是│沒有│││││珠│││││││││││├──┼────┼───┼────┼────┼─────┼────┼────┼────┼────┼────┼────┼────┼─────┤│152│ 林秀花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153│潘金妹│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甲○○│││││││├──┼────┼───┼────┼────┼─────┼────┼────┼────┼────┼────┼────┼────┼─────┤│154│ 遊美玉 │有│女兒 吳美 │不記得│甲○○家中││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香│││││││││││├──┼────┼───┼────┼────┼─────┼────┼────┼────┼────┼────┼────┼────┼─────┤│155│ 白來阿 │有│本人│颱風過後│丙○○家中││丙○○│不知道│賑災││無│是│沒有││││││第3天││││││││││├──┼────┼───┼────┼────┼─────┼────┼────┼────┼────┼────┼────┼────┼─────┤│156│ 林信惠 │有│舅舅 林宏 │94年8月│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不知道│是│沒有│││││仁│││││││││││├──┼────┼───┼────┼────┼─────┼────┼────┼────┼────┼────┼────┼────┼─────┤│157│ 邱金連 │有│未回答│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否│沒有│├──┼────┼───┼────┼────┼─────┼────┼────┼────┼────┼────┼────┼────┼─────┤│158│ 龐杰 │有│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不知道│是│沒有│├──┼────┼───┼────┼────┼─────┼────┼────┼────┼────┼────┼────┼────┼─────┤│159│ 孫梯 │有│姊姊李玉│不記得│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不知道│││││連│││││││││││├──┼────┼───┼────┼────┼─────┼────┼────┼────┼────┼────┼────┼────┼─────┤│160│ 滕明福 │有│妻子于美│未回答│丙○○家中││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是│不知道│││││花│││││││││││├──┼────┼───┼────┼────┼─────┼────┼────┼────┼────┼────┼────┼────┼─────┤│161│ 太石吉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甲○○│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162│ 柯福明 │有│親家母吳│94年7、│甲○○家中││甲○○、│戊○○│賑災││無│是│不知道│││││秀玉│8月│││丙○○│││││││├──┼────┼───┼────┼────┼─────┼────┼────┼────┼────┼────┼────┼────┼─────┤│163│ 湯健忠 │有│妻子│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不知道│是│不知道│├──┼────┼───┼────┼────┼─────┼────┼────┼────┼────┼────┼────┼────┼─────┤│164│ 林錦桂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丙○○│慈善團體│不知道││無│否│沒有│├──┼────┼───┼────┼────┼─────┼────┼────┼────┼────┼────┼────┼────┼─────┤│165│ 邱金枝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甲○○│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是│├──┼────┼───┼────┼────┼─────┼────┼────┼────┼────┼────┼────┼────┼─────┤│166│ 王明吉 │有│妻子白仙│不記得│甲○○家中││丙○○│不知道│賑災││無│是│有│││││桃│││││││││││├──┼────┼───┼────┼────┼─────┼────┼────┼────┼────┼────┼────┼────┼─────┤│167│ 吳月玉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168│ 田曉玲 │有│父親田明│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無│否│不知道│││││才│││││││││││├──┼────┼───┼────┼────┼─────┼────┼────┼────┼────┼────┼────┼────┼─────┤│169│ 柯金銀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丙○○│慈善團體│(食用)││無│否│沒有│├──┼────┼───┼────┼────┼─────┼────┼────┼────┼────┼────┼────┼────┼─────┤│170│ 江淑惠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賑災││無│否│沒有│├──┼────┼───┼────┼────┼─────┼────┼────┼────┼────┼────┼────┼────┼─────┤│171│ 白桂月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甲○○、│慈善團體│不知道││無│是│沒有│││││││││丙○○│││││││├──┼────┼───┼────┼────┼─────┼────┼────┼────┼────┼────┼────┼────┼─────┤│172│ 遊玉春 │有│女兒│94年8月│甲○○家中││丙○○│慈善團體│不知道││無│否│沒有│├──┼────┼───┼────┼────┼─────┼────┼────┼────┼────┼────┼────┼────┼─────┤│173│ 曾正龍 │有│姊姊│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不知道│是│沒有│├──┼────┼───┼────┼────┼─────┼────┼────┼────┼────┼────┼────┼────┼─────┤│174│ 周福金 │有│姪女 周詩 │不記得│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賑災││無│否│沒有│││││儀│││││││││││├──┼────┼───┼────┼────┼─────┼────┼────┼────┼────┼────┼────┼────┼─────┤│175│ 詹世昌 │有│妻子 高菊 │94年7、│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無│否│沒有│││││枝│8月││││││││││├──┼────┼───┼────┼────┼─────┼────┼────┼────┼────┼────┼────┼────┼─────┤│176│ 李登山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未回答│未回答│(食用)│││否│沒有│├──┼────┼───┼────┼────┼─────┼────┼────┼────┼────┼────┼────┼────┼─────┤│177│ 宋秀妹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未回答│未回答│(食用)│││是│不知道│├──┼────┼───┼────┼────┼─────┼────┼────┼────┼────┼────┼────┼────┼─────┤│178│ 莊阿友 │有│小孩│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是│沒有│├──┼────┼───┼────┼────┼─────┼────┼────┼────┼────┼────┼────┼────┼─────┤│179│ 謝阿保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慈善團體│(食用)│││否│沒有│├──┼────┼───┼────┼────┼─────┼────┼────┼────┼────┼────┼────┼────┼─────┤│180│ 謝蘭柱 │有│小孩│不記得│不記得││不知道│慈善團體│(食用)│││是│沒有│├──┼────┼───┼────┼────┼─────┼────┼────┼────┼────┼────┼────┼────┼─────┤│181│ 溫詳貴 │有│家人│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182│ 桑梅絹 │有│本人│不記得│未回答││未回答│不知道│(食用)│││否│沒有│├──┼────┼───┼────┼────┼─────┼────┼────┼────┼────┼────┼────┼────┼─────┤│183│ 古千女 │有│本人│未回答│甲○○家中││丙○○、│不知道│不知道│││否│沒有│││││││││甲○○│││││││├──┼────┼───┼────┼────┼─────┼────┼────┼────┼────┼────┼────┼────┼─────┤│184│ 黃美花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食用)│││否│沒有││││││23日││││││││││├──┼────┼───┼────┼────┼─────┼────┼────┼────┼────┼────┼────┼────┼─────┤│185│ 鄭丁元 │有│本人│不記得│丙○○家中││丙○○│不知道│(食用)│││否│不知道│├──┼────┼───┼────┼────┼─────┼────┼────┼────┼────┼────┼────┼────┼─────┤│186│ 邱靜男 │有│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否│沒有│├──┼────┼───┼────┼────┼─────┼────┼────┼────┼────┼────┼────┼────┼─────┤│187│ 傅銀妹 │有│女婿邱靜│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是│沒有│││││男│││││││││││├──┼────┼───┼────┼────┼─────┼────┼────┼────┼────┼────┼────┼────┼─────┤│188│ 江阿見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慈善機構│賑災│││是│沒有│├──┼────┼───┼────┼────┼─────┼────┼────┼────┼────┼────┼────┼────┼─────┤│189│ 石謝美香 │有│女兒石金│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否│沒有│││││玉│││││││││││├──┼────┼───┼────┼────┼─────┼────┼────┼────┼────┼────┼────┼────┼─────┤│190│ 汪進登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否│沒有│├──┼────┼───┼────┼────┼─────┼────┼────┼────┼────┼────┼────┼────┼─────┤│191│ 康美月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不知道│不知道│││否│沒有│├──┼────┼───┼────┼────┼─────┼────┼────┼────┼────┼────┼────┼────┼─────┤│192│ 洪惠美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慈善機構│賑災│││否│沒有│├──┼────┼───┼────┼────┼─────┼────┼────┼────┼────┼────┼────┼────┼─────┤│193│ 高明義 │有│本人│不記得│自家││丙○○│不知道│賑災│││否│沒有│├──┼────┼───┼────┼────┼─────┼────┼────┼────┼────┼────┼────┼────┼─────┤│194│ 洪加才 │有│本人│不記得│甲○○家中││未回答│慈善機構│不知道│││否│沒有│├──┼────┼───┼────┼────┼─────┼────┼────┼────┼────┼────┼────┼────┼─────┤│195│ 尹秀珍 │有│小孩│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食用)│││是│沒有│├──┼────┼───┼────┼────┼─────┼────┼────┼────┼────┼────┼────┼────┼─────┤│196│楊美妹│有│先生鄭丁│94年9月│甲○○家中│柯福祥│丙○○│││無,但發││是│否│││││元│6日││││││放完時,│││││││││││││││戊○○才│││││││││││││││到甲○○│││││││││││││││家中拜託│││││││││││││││支持││││├──┼────┼───┼────┼────┼─────┼────┼────┼────┼────┼────┼────┼────┼─────┤│197│ 白仙桃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不知名女│不知名女│慈善團體│救濟風災│││否│否││││││││子│子│││││││├──┼────┼───┼────┼────┼─────┼────┼────┼────┼────┼────┼────┼────┼─────┤│198│ 李明月 │有│本人│94年7月│丙○○家中│鄰居│丙○○│不知道││無│有│否│否││││││颱風過後││││││││││├──┼────┼───┼────┼────┼─────┼────┼────┼────┼────┼────┼────┼────┼─────┤│199│施美珠│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柯福祥│丙○○│戊○○│賑災│││是│否│├──┼────┼───┼────┼────┼─────┼────┼────┼────┼────┼────┼────┼────┼─────┤│200│江美香│有│本人│94年8月│自家│柯福祥│丙○○│戊○○││無,但聽││是│是│││││││││(並向其│││鄰居提及││││││││││││表示白米│││戊○○送││││││││││││等物是許│││米是為了││││││││││││阿桃送的│││當選縣議││││││││││││)│││員,所以│││││││││││││││要支持││││├──┼────┼───┼────┼────┼─────┼────┼────┼────┼────┼────┼────┼────┼─────┤│201│古梅花│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村民│丙○○│戊○○│支持 許阿 │有││是│否││││││23日│││(並向其││桃當選縣│││││││││││││表示白米││議員│││││││││││││等物是許│││││││││││││││阿桃送的│││││││││││││││)│││││││├──┼────┼───┼────┼────┼─────┼────┼────┼────┼────┼────┼────┼────┼─────┤│202│ 柯金妹 │有│本人│94年8月│甲○○家中│鄰居│丙○○、│慈善團體│不知道│││是│不知道│││││││││丁○○│││││││└──┴────┴───┴────┴────┴─────┴────┴────┴────┴────┴────┴────┴────┴─────┘
九、賽嘉村(113人)┌──┬────┬───┬────┬────┬─────┬────┬────┬────┬────┬────┬────┬────┬─────┐│編號│姓名│有無收│領取人│發放日期│發放處所│何人告知│發放人│發放來源│發放理由│發放時有│領米時許│是否知悉│許等人是否││││受白米││││得領物││││無被告知│阿桃有無│戊○○競│曾以前述方││││等物││││││││投票支持│在場│選縣議員│式發放白米│├──┼────┼───┼────┼────┼─────┼────┼────┼────┼────┼────┼────┼────┼─────┤│203│林金容│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見人領物│乙○○│││無│是││││││││初││亦領││││││││├──┼────┼───┼────┼────┼─────┼────┼────┼────┼────┼────┼────┼────┼─────┤│204│鍾胡枝楠│有││94年9月│返家時發現│││不認識村││無,但村│是││││││││上旬│置於家中桌│││民稱是許││民稱送米││││││││││上│││阿桃送的││是希望支│││││││││││││││持戊○○││││├──┼────┼───┼────┼────┼─────┼────┼────┼────┼────┼────┼────┼────┼─────┤│205│曾順興│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家人│乙○○│││無│是││││││││初││││││││││├──┼────┼───┼────┼────┼─────┼────┼────┼────┼────┼────┼────┼────┼─────┤│206│許玉珍│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慈善機構│救濟│無│是││││││││初││││││││││├──┼────┼───┼────┼────┼─────┼────┼────┼────┼────┼────┼────┼────┼─────┤│207│田草埔│有│本人│94年9月│自家│ 陳福來 │陳福來│││無│是││││││││初││││││││││├──┼────┼───┼────┼────┼─────┼────┼────┼────┼────┼────┼────┼────┼─────┤│208│ 鍾秋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09│ 犁榮貴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10│ 游美香 │有│本人│94年9月│自家││ 鍾萬仁 (││風災救助│無│是││││││││初│││代乙○○│││││││││││││││送)│││││││├──┼────┼───┼────┼────┼─────┼────┼────┼────┼────┼────┼────┼────┼─────┤│211│游雙梅│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救災│無│是││││││││初││││││││││├──┼────┼───┼────┼────┼─────┼────┼────┼────┼────┼────┼────┼────┼─────┤│212│ 鍾素美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救濟│無│是││││││││初││││││││││├──┼────┼───┼────┼────┼─────┼────┼────┼────┼────┼────┼────┼────┼─────┤│213│ 楊秀雲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救濟│無│是││││││││初││││││││││├──┼────┼───┼────┼────┼─────┼────┼────┼────┼────┼────┼────┼────┼─────┤│214│ 鍾秋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15│ 劉連祥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16│ 劉秀妹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17│ 黃萬娥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18│ 黃國樑 │有│母親黃萬│94年9月│不知道││不知道│││無│是│││││││娥│初││││││││││├──┼────┼───┼────┼────┼─────┼────┼────┼────┼────┼────┼────┼────┼─────┤│219│游春梅│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20│ 柯秀麗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救災│無│是││││││││初││││││││││├──┼────┼───┼────┼────┼─────┼────┼────┼────┼────┼────┼────┼────┼─────┤│221│ 柯家駒 │有│姊姊 何秀 │94年9月│不知道│││││無│是│││││││麗│初││││││││││├──┼────┼───┼────┼────┼─────┼────┼────┼────┼────┼────┼────┼────┼─────┤│222│ 柯家榮 │有│姊姊何秀│94年9月│不知道││││救災│無│是│││││││麗│初││││││││││├──┼────┼───┼────┼────┼─────┼────┼────┼────┼────┼────┼────┼────┼─────┤│223│ 江貴福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24│ 馮春琴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25│ 邱招 玉│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救災│無│是││││││││初││││││││││├──┼────┼───┼────┼────┼─────┼────┼────┼────┼────┼────┼────┼────┼─────┤│226│ 邱瑞琉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27│何月裡│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村民│乙○○│││無│是││││││││初││││││││││├──┼────┼───┼────┼────┼─────┼────┼────┼────┼────┼────┼────┼────┼─────┤│228│ 譚何月香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29│ 阮招金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女兒│不知名│││無│是││││││││初││││││││││├──┼────┼───┼────┼────┼─────┼────┼────┼────┼────┼────┼────┼────┼─────┤│230│ 杜梅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1│ 許福榮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自己拿│││無│是││││││││初││││││││││├──┼────┼───┼────┼────┼─────┼────┼────┼────┼────┼────┼────┼────┼─────┤│232│ 曾月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自己拿│││無│是││││││││初││││││││││├──┼────┼───┼────┼────┼─────┼────┼────┼────┼────┼────┼────┼────┼─────┤│233│曾有光│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4│劉 杜秋枝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5│ 涂惠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6│利螢凡│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7│ 包春蘭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8│ 謝順福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39│ 梁美珠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村民│乙○○│││無│是││││││││初││││││││││├──┼────┼───┼────┼────┼─────┼────┼────┼────┼────┼────┼────┼────┼─────┤│240│ 鄭武仁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1│ 鄭梅香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2│ 鍾金玉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3│ 楊招蘭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4│高月華│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 尤春興 │乙○○│││無│是││││││││初││││││││││├──┼────┼───┼────┼────┼─────┼────┼────┼────┼────┼────┼────┼────┼─────┤│245│ 郭淑女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6│ 林文玉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7│ 鍾見妹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8│徐秋塗│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49│ 余武 途│有│姪兒余武│94年9月│不知道│辛○○│不知道│││無│是│││││││雄│初││││││││││├──┼────┼───┼────┼────┼─────┼────┼────┼────┼────┼────┼────┼────┼─────┤│250│ 關秀 梅│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1│ 余梅娟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否││││││││初││││││││││├──┼────┼───┼────┼────┼─────┼────┼────┼────┼────┼────┼────┼────┼─────┤│252│江秀金│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3│ 江金祥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4│ 楊如霞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5│ 楊花妹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6│ 林秀蘭 │有│本人│94年9月│未回答│未回答│乙○○│││無│否││││││││初││││││││││├──┼────┼───┼────┼────┼─────┼────┼────┼────┼────┼────┼────┼────┼─────┤│257│ 許桂春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8│ 田光明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59│ 田美琴 │有│小姑 江幸 │94年9月│乙○○家中│不知道│未回答│││無│是│││││││ 美慧 │初││││││││││├──┼────┼───┼────┼────┼─────┼────┼────┼────┼────┼────┼────┼────┼─────┤│260│ 張春 受│有│本人│94年9月│自家││乙○○│││無│是││││││││初││││││││││├──┼────┼───┼────┼────┼─────┼────┼────┼────┼────┼────┼────┼────┼─────┤│261│ 林素 珠│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62│董正│有│表姊林金│94年9月│││乙○○││││是│││││││容│初││││││││││├──┼────┼───┼────┼────┼─────┼────┼────┼────┼────┼────┼────┼────┼─────┤│263│ 包倩郁 │有│表姊林金│94年9月│不知道││不知道│││無│是│││││││容│初││││││││││├──┼────┼───┼────┼────┼─────┼────┼────┼────┼────┼────┼────┼────┼─────┤│264│ 郭美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65│ 余順西 │有│母親邱招│94年9月│乙○○家中│母親│未回答│││無│是│││││││春│初││││││││││├──┼────┼───┼────┼────┼─────┼────┼────┼────┼────┼────┼────┼────┼─────┤│266│ 呂秀蘭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67│ 徐添朝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68│ 傅阿貴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69│ 鍾玉 枝│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0│ 田美蘭 │有│母親鍾玉│94年9月│乙○○家中│辛○○│不知道│││無│是│││││││枝│初││││││││││├──┼────┼───┼────┼────┼─────┼────┼────┼────┼────┼────┼────┼────┼─────┤│271│ 陳玉珠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2│鍾秋月│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3│ 林鍾玉秀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未回答│││無│是││││││││初││││││││││├──┼────┼───┼────┼────┼─────┼────┼────┼────┼────┼────┼────┼────┼─────┤│274│ 錢綉花 │有│女兒 錢玉 │94年9月│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無│是│││││││香│初││││││││││├──┼────┼───┼────┼────┼─────┼────┼────┼────┼────┼────┼────┼────┼─────┤│275│ 鍾素珠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6│ 鍾見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7│ 鍾秀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8│ 楊麗蘭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79│ 鍾素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0│ 傅春麗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否││││││││初││││││││││├──┼────┼───┼────┼────┼─────┼────┼────┼────┼────┼────┼────┼────┼─────┤│281│ 盧惠珍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未回答│││無│否││││││││初││││││││││├──┼────┼───┼────┼────┼─────┼────┼────┼────┼────┼────┼────┼────┼─────┤│282│ 張鍾玉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否││││││││初││││││││││├──┼────┼───┼────┼────┼─────┼────┼────┼────┼────┼────┼────┼────┼─────┤│283│ 張義昌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4│ 吳碧玉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5│ 涂丁武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6│涂江福祥│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未回答│││無│是││││││││初││││││││││├──┼────┼───┼────┼────┼─────┼────┼────┼────┼────┼────┼────┼────┼─────┤│287│ 張春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8│ 田戴美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89│ 柯美秀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自己拿│││無│是││││││││初││││││││││├──┼────┼───┼────┼────┼─────┼────┼────┼────┼────┼────┼────┼────┼─────┤│290│ 楊雅清 │有│表姊林素│94年9月│不知道│表姊林素││││無│是│││││││珠│初││珠││││││││├──┼────┼───┼────┼────┼─────┼────┼────┼────┼────┼────┼────┼────┼─────┤│291│ 何秀花 │有│鄰居鍾見│94年9月│未回答│辛○○│未回答│││無│是│││││││妹│初││││││││││├──┼────┼───┼────┼────┼─────┼────┼────┼────┼────┼────┼────┼────┼─────┤│292│ 黃瑰美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93│ 洪金妹 │有│本人│94年9月│自家│乙○○│乙○○│││無│否││││││││初││││││││││├──┼────┼───┼────┼────┼─────┼────┼────┼────┼────┼────┼────┼────┼─────┤│294│ 盧桂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95│ 鍾阿義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未回答│││無│是││││││││初││││││││││├──┼────┼───┼────┼────┼─────┼────┼────┼────┼────┼────┼────┼────┼─────┤│296│ 余梅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97│ 鍾義福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298│ 柯月蘭 │有│女兒關秀│94年9月│不知道│女兒關秀│不知道│││無│是│││││││梅│初││梅││││││││├──┼────┼───┼────┼────┼─────┼────┼────┼────┼────┼────┼────┼────┼─────┤│299│ 董麗珠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0│ 郭荷香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1│ 施玉英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2│ 鍾金妹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3│ 邱招春 │有│本人│94年9月│自家│乙○○│乙○○│││無│是││││││││初││││││││││├──┼────┼───┼────┼────┼─────┼────┼────┼────┼────┼────┼────┼────┼─────┤│304│ 邱春郡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5│ 楊玉梅 │有│本人│94年9月│自家│乙○○│乙○○│││無│是││││││││初││││││││││├──┼────┼───┼────┼────┼─────┼────┼────┼────┼────┼────┼────┼────┼─────┤│306│ 鍾勝達 │有│母親 鍾春 │94年9月│不知道│辛○○│不知道│││無│是│││││││意│初││││││││││├──┼────┼───┼────┼────┼─────┼────┼────┼────┼────┼────┼────┼────┼─────┤│307│ 鍾勝福 │有│兒子 鍾文 │94年9月│乙○○家中│辛○○│不知道│││無│是│││││││雄│初││││││││││├──┼────┼───┼────┼────┼─────┼────┼────┼────┼────┼────┼────┼────┼─────┤│308│ 林秀雄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09│ 鍾勝禧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10│ 呂秀珠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11│ 許銀榮 │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12│鍾萬仁│有│本人│94年9月│乙○○家中│辛○○│乙○○│││無│是││││││││初││││││││││├──┼────┼───┼────┼────┼─────┼────┼────┼────┼────┼────┼────┼────┼─────┤│313│林金蓮│有│姪兒林金│94年8月│乙○○家中│辛○○│乙○○│戊○○│賑災│無│有(並幫│是│否│││││容││││││││忙在名冊│││││││││││││││上蓋印)│││├──┼────┼───┼────┼────┼─────┼────┼────┼────┼────┼────┼────┼────┼─────┤│314│高忠原│有│太太 江春 │94年8月│自家│乙○○│乙○○│戊○○│賑災│無(但看││是│否│││││菊│││││││到丁○○│││││││││││││││向 領米村 │││││││││││││││民拜託支│││││││││││││││持戊○○││││├──┼────┼───┼────┼────┼─────┼────┼────┼────┼────┼────┼────┼────┼─────┤│315│江秀妹│有│本人│94年8月│自家│村民│乙○○│戊○○││無││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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