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О一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被告甲○○共同選任辯護人吳臺雄右列被告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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