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9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904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屏東監獄竹田分監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97年8月13日上午10時10分許在本院刑事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1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羅培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8月11日
書記官呂坤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