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7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05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七三三號
原告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城分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丙○○
己○○戊○○被告乙○○訴訟代理人 莊美貴 律師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唐淑民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B書記官林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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