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87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87號
  聲請人  曾永霖
  相對人  張毓芳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87號給付委任報酬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5月11日下午4時38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梁瑜玲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曾永霖 到
相對人 張毓芳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 伍仟 元整,給付方法:
  相對人當場給付聲請人伍仟元,聲請人當場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曾永霖
           相 對 人 張毓芳
           調解 委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1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梁瑜玲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梁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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