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重訴字第8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7年重訴字第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87年度重訴字第87號原告天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凱倫 律師被告大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被告欣億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右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讚燁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4年3月28日下午2時5分,在本院第9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94年1月2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4年1月20日
書記官陳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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