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86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4年度易字第86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苗栗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4年度偵字第3994號)及移送併案審理(94年度偵字第3763號),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乙○○連續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T字型扳手貳支、套頭扳手參支、鐵撬貳支、大型起子壹支,均沒收。
事實
一、乙○○因長期吸食強力膠,合併有使用安非他命及酒精之習慣,導致引發器質性精神症狀及多種物質依賴等問題,致其知覺理會能力減退,而為精神耗弱之人。其前因竊盜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甫於民國91年9月29日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又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地,持其所有而客觀上可供兇器使用之T字型扳手2支及套頭扳手3支為工具,鬆落公墓內墳墓鐵門之螺絲後,竊取如附表一所示之鐵門。得手後以其所有之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或委由不知情之 何福祥 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將其所竊得之鐵門載運至位於臺中市○○區○○路○○○號之「大豐資源回收場」、「旺利資源回收場」等處變賣。又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地,持其所有而客觀上可供兇器使用之鐵撬2支及大型起子1支竊取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得手後,復以向他人借得之乙炔切割器
1組切割成小塊,準備變賣牟利。
二、案經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及頭份分局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一、訊據被告乙○○對於上揭連續竊盜之事實均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C○○、 毆仁中 、庚○○、戌○○、酉○○○、K○○、亥○○、J○○、甲○○、丙○○、P○○、B○○、X○○、丑○○、E○○、S○○、H○○、O○○、I○○、宙○○、F○○、己○○、子○○、午○○、卯○○、巳○○○、辰○○、丁○○、L○○、A○○、W○○、戊○○、N○○、癸○○、未○○、宇○○、G○○、天○○、Q○○、T○○、V○○、辛○○、U○○、D○○、申○○、地○○、玄○○、寅○○、R○○、壬○○及黃○○等人於警詢時分別指述情節大致相符,暨證人 何金同 及謝金發分別於警詢中證述明確,並有照片多幀、贓物認領保管單數紙附卷暨如事實欄所示持以行竊之工具扣案可證。綜上各節,足認被告上述自白確與事實相符,而堪採信。是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竊盜罪。其先後多次竊盜之行為,時間緊接,所犯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56條之規定論以加重竊盜一罪,並加重其刑。又被告受有如事實欄所載罪刑執行情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規定遞加重其刑。查被告因吸食強力膠多年,合併有使用安非他命及酒精的習慣,導致引發器質性精神症狀及多種物質依賴等問題,致使其認知能力、理解力、判斷力及自我控制能力較差,目前智能亦有顯著退化的情形,為精神耗弱之人乙節,此有財團法人為恭紀念醫院精神醫療中心95年1月15日(95)為恭醫字第0950000111號函暨司法鑑定報告書1份在卷可證。則被告於行為時之精神狀態既處於精神耗弱狀態,爰依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上述刑之加重減輕事由,依法係先加後減,附此敘明。爰審酌前有竊盜之犯罪紀錄,甫經執行完畢,竟再犯本件竊盜罪,足徵其惡性非淺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竊盜次數、犯罪所生之危害及犯罪後尚知坦承全部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並審酌公訴人之具體求刑,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另被告雖依刑法第19條第2項減輕其刑,惟上述司法鑑定報告書亦論及被告僅須避免上述強力膠等物質使用並規則接受精神科治療,即可改善其精神病狀,從而本院認尚無令被告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之必要。
至被告持以行竊之T字型扳手2支、套頭扳手3支、鐵撬2支、大型起子1支等物,係被告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之物乙節,業經被告供述在卷,均併依刑法第38條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惟被告於如附表二所示之用以切割之工具乙炔切割器1組,並非被告所有之物,業據被告供述無訛,尚不符合沒收之法定要件,故不併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查被告上述除如附表二所示之事實業據檢察官提起公訴外,其餘犯行,雖均未據起訴,惟因與起訴部分具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已如上述,而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為審理,併此指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56條、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19條第2項、第47條、第38條第1項第2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戴瑞麒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5年3月9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林燦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書記官陳建分中華民國95年3月9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刑法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竊盜時間│被害人│墳墓名稱│墳墓位置│失竊物品、數量│├──┼─────┼───┼───────┼─────┼───────┤│1│94年3月間│庚○○│十九世祖 秀福林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公妣 林母 何氏 傳│第四公墓│兩面│││││下 佳城 ││價值約新台幣│││││││6仟元│├──┼─────┼───┼───────┼─────┼───────┤│2│94年3月間│戌○○│十五世祖 陳公 克│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儀妣 蔡氏 母傳下│第四公墓│四面│││││佳城││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3│94年3月間│ 陳黃玉 │廿一世祖 少如陳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升│公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四面│││││││價值約新台幣│││││││2萬元│├──┼─────┼───┼───────┼─────┼───────┤│4│94年3月間│K○○│十五世 祖考 劉公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逢來妣 劉母 羅氏 │第四公墓│兩面│││││暨後代子孫傳下││價值約新台幣│││││佳城││1萬元│├──┼─────┼───┼───────┼─────┼───────┤│5│94年3月間│亥○○│二十八世 顯祖 考│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阿冉彭公 傳下之│第四公墓│兩面│││││佳城││價值約新台幣│││││││6仟元│├──┼─────┼───┼───────┼─────┼───────┤│6│94年3月5日│J○○│顯六世祖 阿西劉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前某日││公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不詳││││││││├──┼─────┼───┼───────┼─────┼───────┤│7│94年3月間│甲○○│顯祖 徐氏 歷代祖│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先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1萬2仟元│├──┼─────┼───┼───────┼─────┼───────┤│8│94年3月間│丙○○│先祖 余公祿 元派│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下考 妣佳城 │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9│94年3月間│P○○│二十世祖 榮鏵賴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公妣 賴母 李氏 派│第四公墓│兩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10│94年3月中│B○○│廿一世祖 添發邱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旬前某日││公妣 邱母 房氏 傳│第四公墓│兩面│││││下佳││價值約新台幣│││││││1萬5仟元│├──┼─────┼───┼───────┼─────┼───────┤│11│94年1月16│X○○│廿三世祖 考鼎生 │苗栗市 文山 │不鏽鋼白鐵門│││日前某日││妣 鍾氏 涂公母傳│第四公墓│三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12│94年3月間│丑○○│ 祖考諱 正體 張公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後嗣福園│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13│93年11月下│E○○│ 顯祖考 阿炳妣 徐│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旬前某日││氏 楊公 母傳下之│第四公墓│四面│││││佳城││價值約新台幣│││││││3萬元│├──┼─────┼───┼───────┼─────┼───────┤│14│94年3月間│S○○│考 阿振謝公 佳城│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7仟元│├──┼─────┼───┼───────┼─────┼───────┤│15│94年3月間│H○○│廿四世祖考諡創│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裕思盛妣 諡 勤持 │第四公墓│兩面│││││ 江氏 葉公母傳下││價值約新台幣│││││佳城││8仟元│├──┼─────┼───┼───────┼─────┼───────┤│16│94年3月間│O○○│十六世祖 賴公賢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進賴母 胡氏 暨後│第四公墓│兩面│││││裔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6仟元│├──┼─────┼───┼───────┼─────┼───────┤│17│94年2月上│I○○│二十世祖 考欽明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旬前某日││ 詹公妣 陳孺 人傳│第四公墓│三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18│94年2月5日│宙○○│顯 祖妣 曾母 王孺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前某日││人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19│94年2月5日│F○○│顯祖考楊公新發│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前某日││妣 楊母羅 張氏 傳│第四公墓│兩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20│94年3月間│己○○│十八世 李公 尚禮│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李母 羅氏張氏後│第四公墓│兩面│││││裔佳城││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21│94年3月間│子○○│十九世祖考 徐公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英業妣 蔡氏傳下│第四公墓│兩面│││││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22│94年3月間│午○○│十四世 考添德陳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公妣陳 黃美妹 傳│第四公墓│兩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23│94年3月間│卯○○│十九世 祖連公諱 │苗栗市第四│不鏽鋼白鐵門│││某日││昌興連母 李京菊 │公墓│兩面│││││暨傳下 子孫佳城 ││價值約新台幣│││││││1萬2仟元│├──┼─────┼───┼───────┼─────┼───────┤│24│94年3月間│ 陳李阿 │顯祖 考成意 陳公│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梅│妣 陳母 張氏傳下│第四公墓│兩面│││││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25│94年3月間│辰○○│十五世祖 林公國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立母 阿氏 暨後嗣│第四公墓│兩面│││││佳城││價值約新台幣│││││││8仟元│├──┼─────┼───┼───────┼─────┼───────┤│26│94年12月15│丁○○│ 顯祖添喜氏 吳歷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日前某日││代祖先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四面│││││││價值約新台幣│││││││2萬元│├──┼─────┼───┼───────┼─────┼───────┤│27│94年3月間│A○○│祖妣 細滿湯母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1萬5仟元│├──┼─────┼───┼───────┼─────┼───────┤│28│94年3月間│L○○│顯祖 考泰欣 劉公│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妣李氏六妹傳下│第四公墓│兩面│││││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7仟元│├──┼─────┼───┼───────┼─────┼───────┤│29│94年12月15│天○○│ 彭錦華 代祖先傳│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日前某日││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5萬2仟元│├──┼─────┼───┼───────┼─────┼───────┤│30│94年3月間│Q○○│十四世祖墳西川│苗栗市文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約新台幣│││││││1萬2仟元│├──┼─────┼───┼───────┼─────┼───────┤│31│94年3月間│ 鐘明賢 │十八世祖 鍾接枝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不詳││││││││├──┼─────┼───┼───────┼─────┼───────┤│32│94年3月間│寅○○│廿四世祖考張公│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阿順 傳下佳城│第四公墓│兩面│││││││價值不詳││││││││├──┼─────┼───┼───────┼─────┼───────┤│33│94年3月間│R○○│顯祖考諱細五公│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賴妣 范孺人 傳下│第四公墓│兩面│││││佳城││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34│94年3月間│壬○○│十九世祖考 邱公 │苗栗市西山│不鏽鋼白鐵門│││某日││ 賢旺賴母 月妹傳│第四公墓│兩面│││││下佳城││價值約新台幣│││││││1萬3千5百元│├──┼─────┼───┼───────┼─────┼───────┤│35│94年5月16│W○○│顯祖考諱 維石饒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公妣 謝孺人 統妹│鎮廣興里尖│兩面│││許││系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36│94年5月16│戊○○│顯祖考 諱天 送呂│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公妣 張太孺 人傳│鎮廣興里尖│兩面│││許││下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37│94年5月16│N○○│十五世祖考萬天│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 蕭公妣 劉孺 人傳│鎮廣興里尖│兩面│││許││下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7仟元│├──┼─────┼───┼───────┼─────┼───────┤│38│94年5月16│癸○○│顯三世祖日生洪│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公妣 徐孺 人傳下│鎮廣興里尖│兩面│││許││之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39│94年5月16│未○○│顯祖考 佑喜 陳公│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妣 鍾林孺 人傳下│鎮廣興里尖│兩面│││許││之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40│94年1月間│宇○○│顯祖曾姓祠堂歷│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某日││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9仟元│├──┼─────┼───┼───────┼─────┼───────┤│41│94年5月16│G○○│二十世祖 考錦堂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 溫公妣 李太孺人 │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傳下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42│94年5月16│V○○│顯祖 錦喜氏 羅歷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1萬2仟元│├──┼─────┼───┼───────┼─────┼───────┤│43│94年5月16│辛○○│十五世祖 萬壽氏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 林歷代 祖先傳下│鎮廣興里尖│兩面│││許││佳城│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2萬元│├──┼─────┼───┼───────┼─────┼───────┤│44│94年5月16│U○○│ 顯祖勝郎氏 鍾歷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45│94年5月16│D○○│顯祖 阿度氏 黃歷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46│94年5月16│申○○│顯祖考 陳氏 鍾歷│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不詳││││││││├──┼─────┼───┼───────┼─────┼───────┤│47│94年5月16│地○○│十九世 祖運秀彭 │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公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5仟元│├──┼─────┼───┼───────┼─────┼───────┤│48│94年5月16│玄○○│顯祖 火玉氏 游歷│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代祖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不詳│├──┼─────┼───┼───────┼─────┼───────┤│49│94年5月16│黃○○│顯祖 游氏 歷代祖│苗栗縣頭份│不鏽鋼白鐵門│││日凌晨1時││先傳下佳城│鎮廣興里尖│兩面│││許│││山公墓│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附表二:
┌──┬─────┬───────┬──────┬──────────┐│編號│時間│被害人│犯罪地點│失竊物品、數量│├──┼─────┼───────┼──────┼──────────┤│1│94年3月26│交通公路總局第│苗栗縣苑裡鎮│清潔孔蓋8面│││日零時許│二養護工程處所│台一線公路苑│(價值約新台幣2萬元)││││有,M○○保管│裡地下道處│水溝蓋1面││││││(價值約新台幣2千元)│├──┼─────┼───────┼──────┼──────────┤│2│94年3月26│苗栗市公所所有│苗栗市○○路│水孔蓋1面│││日凌晨3時│由C○○保管│與自治路口處│(價值約新台幣1千6百│││許│││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