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1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125號聲請人 林英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6月4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374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374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7年4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彭淑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
書記官鄧雪怡┌──────────────────────────────────┐│附表:股票107年度除字第12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1│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2│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3│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4│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5│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6│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7│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8│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9│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8-NX-000000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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