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43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43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430號聲請人 李素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96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0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郭銘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書記官吳華瑋┌─────────────────────────────┐│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43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2│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3│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4│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455│├──┼────────────┼───────┼──┼──┤│005│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881│├──┼────────────┼───────┼──┼──┤│006│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90│├──┼────────────┼───────┼──┼──┤│007│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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