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移調字第36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移調字第36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調解筆錄
聲請人 蘇娟
蘇少臣 聲請人共同代理人 鍾夢賢 律師相對人 鄒馨瑤 相對人代理人 周振宇 律師
參加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吉雄 參加人代理人 郭岱矗 上列當事人間101年度移調字第3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5日上午09時36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官呂明燕書記官李柏親調解委員莊廷鐘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蘇娟到
蘇少臣到聲請人共同代理人鍾夢賢律師到相對人鄒馨瑤未到相對人代理人周振宇律師到
參加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洪吉雄未到參加人代理人郭岱矗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蘇少臣新台幣參佰捌拾萬元(含強制險已給付之壹佰陸拾萬參仟貳佰玖拾壹元),給付方式為於民國101年8月15日前一次匯入聲請人蘇少臣中華郵政左營果貿郵局帳戶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
二、聲請人均同意不願追究相對人於本院101審交易字第
449號案件之刑事責任。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調解委員:莊廷鐘聲請人:蘇少臣、蘇娟聲請人共同代理人:鍾夢賢律師相對人代理人:周振宇律師參加人代理人:郭岱矗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第六庭
書記官李柏親法官呂明燕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7月5日
書記官李柏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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