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簡上字第29號上訴人佑麒工程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張靜怡 律師複代理人 楊擴舉 律師被上訴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德南 訴訟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1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徐玉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5年1月10日
書記官朱家惠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簡上字第29號上訴人佑麒工程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張靜怡 律師複代理人 楊擴舉 律師被上訴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德南 訴訟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1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徐玉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5年1月10日
書記官朱家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