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重附民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第二二號
原告 陳漳欽
甲○○丁○○丙○○被告戊○○
乙○○右列被告戊○○、乙○○因背信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不得抗告。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重附民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第二二號
原告 陳漳欽
甲○○丁○○丙○○被告戊○○
乙○○右列被告戊○○、乙○○因背信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不得抗告。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