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348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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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34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3482號債權人 凃麗文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鼎昌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楊育昌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經查債務人鼎昌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廢止登記,請查明是否向法院聲報清算人。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