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0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一0八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黃興木律師被告甲○○輔佐人即被告之母乙○○被告丁○○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法官游文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0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一0八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黃興木律師被告甲○○輔佐人即被告之母乙○○被告丁○○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法官游文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