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裁定 110年度士小字第1408號
原 告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漢凌
訴訟代理人 張哲瑀
被 告 蔡承勳
法定代理人 蔡坤廷
李玉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書記官蘇彥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裁定 110年度士小字第1408號
原 告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漢凌
訴訟代理人 張哲瑀
被 告 蔡承勳
法定代理人 蔡坤廷
李玉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書記官蘇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