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單聲沒字第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單聲沒字第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單聲沒字第84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邵掄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毒偵字第41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2年度聲沒字第15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蔡邵掄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曾為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經送請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檢出均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驗餘淨重詳如附表各編號所示),有該院民國112年1月4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6232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1份在卷可稽,因認該等扣案物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禁止持有、施用、轉讓、販賣之第二級毒品,屬違禁物;另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則為被告所有,供其施用第二級毒品所用之器具,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項之規定,就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就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第38條第2項之物,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有理由者,應為准許之裁定,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項、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4、第455條之36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施用毒品犯行之違法行為地,及檢察官聲請沒收標的之所在地,均在本院轄區,是本院就本件聲請自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三、經查:㈠被告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12年度毒聲字第89
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於112年10月4日經釋放出所,嗣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下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之規定,以112年度毒偵字第41、17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裁定、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且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偵查案卷核閱無訛,首堪認定屬實。
㈡本件為警查扣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白色結晶3包,經送驗結
果,均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驗餘淨重各
4.200公克、0.201公克、0.182公克),而該等物品現扣押於嘉義地檢署贓證物庫等情,有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2年1月4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6232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及嘉義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1號扣押物品清單附卷可稽,足見扣案之白色結晶3包,確均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無訛,核屬違禁物,揆諸前揭說明,自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又用以盛裝上開第二級毒品之包裝袋3個,以現今採行之鑑驗方式,與內含之第二級毒品分離時,仍會有極微量之第二級毒品殘留而難以析離,當得概認該等包裝袋與所沾黏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為一整體,應併予宣告沒收銷燬。至鑑定時經取樣鑑驗耗用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至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其施用毒品所用之物,亦據被告於警詢及偵訊時坦承在卷,爰依刑法第40條第3項、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單獨宣告沒收。是聲請人所為本件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蘇珈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書記官黃士祐附表:
編號名稱數量備註1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個,驗餘淨重:4.200公克)⑴嘉義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1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⑵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2年1月4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6232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檢出結果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2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個,驗餘淨重0.201公克)⑴嘉義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1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⑵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2年1月4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6232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檢出結果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3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個,驗餘淨重0.182公克)⑴嘉義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71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⑵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12年1月4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6232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檢出結果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4吸食器1組嘉義地檢署112年度保管字第313號扣押物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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