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02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易字第10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易字第1026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文輝 選任辯護人 吳孟良 律師
參與人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代表人 申永順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821號,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林怡秀
法官楊志雄法官許泰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朱子勻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