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定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定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