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5年度潮小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潮小字第12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孔令範
訴訟代理人  吳文龍
訴訟代理人 吳岳陵
複代理人   林信宏
被   告  邱文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
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民國105年3月24日下午2時0分,
原告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9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丁兆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李勝群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