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七五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被告己○○被告丁○○被告辛○○被告庚○○被告甲○○被告壬○○被告乙○○被告戊○○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一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林婷立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徐永本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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