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6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上易字第6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恐嚇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5年度上易字第609號
105年度上易字第610號上訴人即被告 吳宗霖 選任辯護人 周復興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恐嚇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3月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前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姚勳昌
法官王邁揚法官胡宜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秀鳳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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