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5年上易字第9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5年度上易字第986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慶宗律師選任辯護人 何孟育 律師被告乙○○
之2號5樓上列上訴人因賭博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95年度易字第610號中華民國95年6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0月5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陳筱佩
法官余仕明法官康應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姚錫鈞中華民國9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