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66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另案在臺灣澎湖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陸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肅清煙毒條例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3項、第10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修正前),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藍家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王雪招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受刑人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1│2│3│├───────┼─────────────┼─────────────┼─────────────┤│罪名│肅清煙毒條例│竊盜│肅清煙毒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4月│有期徒刑8月,經減為有期徒│有期徒刑3年6月││││刑4月。││├───────┼─────────────┼─────────────┼─────────────┤│所犯法條│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犯罪日期│81年6月19日│77年2月3日│82年1月21日│├───┬───┼─────────────┼─────────────┼─────────────┤│偵查機│機關│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81年度偵字第4000號│77年度偵字第454號│82年度偵字第524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81年度上訴字第2041號│77年度訴字第80號│82年度訴字第213號││├───┼─────────────┼─────────────┼─────────────┤││日期│82年1月14日│77年3月18日│82年7月28日│├───┼───┼─────────────┼─────────────┼─────────────┤│確定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地方法院││期├───┼─────────────┼─────────────┼─────────────┤││案號│81年度上訴字第2041號│77年度訴字第80號│82年度訴字第213號││├───┼─────────────┼─────────────┼─────────────┤││日期│82年1月14日│77年4月17日│85年10月13日│├───┴───┼─────────────┼─────────────┼─────────────┤│合於中華民國96│合│本案前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裁│合││年罪犯減刑條例││定減為有期徒刑4月,然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4│││││條規定,仍得再為減刑。││├───────┼─────────────┼─────────────┼─────────────┤│減刑刑期、褫奪│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1年9月││公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註│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82年度執│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82年度執│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83年度執│││字第374號│減更字第22號│字第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