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140號
聲 請 人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法定代理人 蘇健裕
代 理 人 程春美
相 對 人 徐詩琇 (即 徐同 .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140號給付醫療費用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9月15日下午2時36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李忠霖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程春美 到
相 對 人 徐詩琇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繼承被繼承人 徐同良 之遺產範圍內給付聲請人新
台幣柒仟柒佰玖拾肆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程春美
相 對 人 徐詩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5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李忠霖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書 記 官 李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