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交抗字第501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交抗字第5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4年度交抗字第501號抗告人甲○○上列抗告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4年6月13日所為裁定(94年度交聲字第42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甲○○行車速度不快,民國93年11月21日警員舉發當時出示測速器表示,指稱係其行車超速之數據,惟並未有相片足資佐證該數據即係其車超速之數據,洵難令人甘服,爰依法提起抗告云云。
二、按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而不遵管制之規定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1、本件抗告人即受處分人甲○○於93年11月21日15時12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經國道4號高速公路東向15公里處,因超速行駛,經測得行速每小時108公里,而該處限速為90公里,超速18公里,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3警察隊執勤員警當場舉發,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以下簡稱國道第3警察隊)公警局交字第Z0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下簡稱舉發通知單)乙紙在卷可佐,抗告人不服舉發,向原處分機關陳述意見,原處分機關函請舉發單位查證,經舉發單位國道第3警察隊函覆,稱抗告人違規當時,執勤員警以巡邏警車上之雷達測速器,測得AW-3338號小自客車行速達108公里,限速90公里,超速18公里,確認該車超速無誤後,遂攔車取締,告知駕駛人超速違規及地點,並將所使用雷達測速器所測得之數據予以告知後,始依法填製違規單舉發,因係當場攔查舉發違規案件,無法提供採證照片,有國道第3警察隊93年12月23日公警三交訴字第0930001982號函在卷可參。原處分機關據此裁處抗告人罰鍰新臺幣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有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北市裁二字第裁22-Z00000000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影本附卷可佐。
2、抗告人並不爭執於上開時間駕駛AW-3338號小自客車行經舉發地點。而本件警察所使用之雷射測速儀,係10.525GHz(X-Band)非照相式,於93年5月22日檢定,檢定合格單號碼為MM0000000A,B,有效期限為94年5月31日,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雷達測速儀檢定合格證書影本在卷可稽,該儀器雖未配有照相功能,但其準確性無庸置疑。據證人即本件舉發員警 陳作賓 到庭證稱:舉發違規地點係在國道4號公路東向15公里過了后豐交流道約5百公尺處,因該段側風較大,限制時速90公里,其將雷達測速器掛於窗邊,針對來往之車輛測速。發現抗告人之車速為108公里,已經超速18公里,因使用之雷達測速器無照相功能,故在測得抗告人超速後,即跟隨抗告人,待其停車予以攔檢,除口頭告知外,並出示雷達測速器上顯示之數字給抗告人看,才依法告發等語(原審卷第17頁、第18頁),抗告人亦坦承警員係其下交流道停車等紅綠燈時追至,告知在高速公路超速。衡情證人陳作賓為執行高速公路交通勤務之警員,與抗告人互不相識,素無嫌隙,當無甘冒觸犯偽證之罪責,故意構詞誣陷抗告人之可能,故足擔保其證言之真實性。又高速公路上車流不息,若員警無法確定本件車輛是否超速,其再測其他超速之車輛即可,自無將他車超速之結果轉嫁予抗告人之必要;且若非確有其事,警員何須立即尾隨抗告人,並提示雷達測速器之數據予抗告人觀覽。故其所為之舉發違規事實,應堪採信。從而本件抗告人既未就執勤員警之舉發有誤提出相關證據以供調查,本院復查無何證據足資證明舉發員警有捏造事實違法取締之情事,則執勤警員本其維護交通秩序、公眾安全職責所為之舉發,自應受到合法、正確之推定。綜上,本件事證明確,抗告人之違規行為,堪以認定。
3、從而,原處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抗告人罰鍰新臺幣6,000元,並依同條例第63條第1項記違規點數1點,核無不當。原審因認抗告人異議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經核並無不合。抗告人仍執前詞提起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6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4年7月22日
交通法庭審判長法官曾德水
法官廖紋妤法官杜惠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楊秋鈴中華民國94年7月25日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