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簡易庭90年度六簡字第21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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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年度六簡字第二一三號
  聲 請 人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甲○○
        丙○○
右列被告等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年度偵字
第三○二四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乙○○共同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核備文件
,從事廢棄物貯存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叁年。
甲○○共同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核備文件
,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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