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35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禾帆選任辯護人周村來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陳志銘
法官陳松檀法官黃宣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
書記官葉正昭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35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禾帆選任辯護人周村來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陳志銘
法官陳松檀法官黃宣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
書記官葉正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