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4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473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相對人乙0000000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乙0000000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6,7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下同)85年11月4日起至115年11月4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乙0000000於①85年11月19日②93年10月
26日向聲請人借用①5,040,000元②1,0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05年11月19日②100年10月26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①99年6月18日②99年5月26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2,249,087元②528,75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
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借據影本2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放款帳戶主檔查詢、放款帳號最近截息日查詢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8月30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99年度司拍字第473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台南縣│永康市○○○段│13│建│87.83│全部│├──┴───┴────┴───┴──┴─┴────┴──┤│重測前:網寮段61-48地號、面積89平方公尺│└────────────────────────────┘┌────────────────────────────────────────────┐│附表(建物)︰99年度司拍字第473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騎│合│面│主要│陽│屋│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頂│積│││││││材料及│││││││建築││突││範│││號│││││││││單│││出│單│││││││房屋層數│層│層│層│樓│計│位│材料│台│物│位│圍│├──┼─┼──────┼────┼────┼─┼─┼─┼─┼─┼─┼──┼─┼─┼─┼─┤│001│2│台南縣永康市│台南縣永│3層樓房│50│53│53│1.│16│平│鋼筋│10│5.│平│全││││網寮里永大一│康市文化│鋼筋混凝│.8│.8│.8│89│0.│方│混凝│.6│47│方│││││路273號│段13地號│土造│1│9│9││48│公│土造│0││公│││││││││││││尺││││尺│部│├──┴─┴──────┴────┴────┴─┴─┴─┴─┴─┴─┴──┴─┴─┴─┴─┤│重測前:網寮段18384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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