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1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八О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官蔡世祺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1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八О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四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官蔡世祺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