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6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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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26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六四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美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書記官王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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