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59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5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九二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吳焜梁 律師被告甲○○住台北縣○○鎮○○路○○○巷○○號右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陳麗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B書記官方蟾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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