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25號聲請人 陳蓮 (即 陳文爽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9年5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一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書記官鄭夙惠┌──────────────────────────────────────────────────┐│附表:109年度除字第2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0│股票│1│8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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