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附民字第1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本院九十三年度上訴字第六○一號毀損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附民字第1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本院九十三年度上訴字第六○一號毀損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