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5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2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254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秋心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於另行函查被告因犯罪所得物品之明細後再行開庭審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黃蕙芳
法官陳筱雯法官楊智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書記官蔡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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