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158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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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聲字第1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58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在監執行)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毒品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詳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應執行刑。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十三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9月1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紀綱
法官張智雄法官姚勳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吳宗玲中華民國97年9月18日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2年││││││├───────────┼──────────┼──────────┼──────────┤│犯罪日期│92年8月底某日起至│93.01.04│93年5、6月間至│││93年1月7日││93年10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3年度毒偵緝│彰化地檢93年度毒偵緝│彰化地檢93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字第67、68、69號│字第67、68、69號│7555、7973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訴緝字第50號│96年度訴緝字第50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16號││實││││││審├─────────┼──────────┼──────────┼──────────┤││判決日期│96.12.14│96.12.14│97.05.06│├─┼─────────┼──────────┼──────────┼──────────┤│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6年度訴緝字第50號│96年度訴緝字第50號│97年度上重訴字第1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1.05│97.01.05│97.05.26│├─┴─────────┼──────────┼──────────┼──────────┤│備註│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他字│││第961號│第961號│第933號│└───────────┴──────────┴──────────┴──────────┘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3.10.13││││││││├───────────┼──────────┼──────────┼──────────┤│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58號││││││││├─┬─────────┼──────────┼──────────┼──────────┤│最│法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946號││││實││││││審├─────────┼──────────┼──────────┼──────────┤││判決日期│97.05.22│││├─┼─────────┼──────────┼──────────┼──────────┤│確│法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94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6.06│││├─┴─────────┼──────────┼──────────┼──────────┤│備註│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第43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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