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0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10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懲治走私條例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О八О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丙○○右列被告因懲治走私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沈揚仁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彭建山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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