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2年上易字第49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四九0號
上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二四六一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二○三○號,及移送併辦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九二八八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五八二號、第一九三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原判決撤銷。
乙○○以犯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電影光碟、投錢桶一個、新臺幣陸佰元均沒收。
事實
一、乙○○曾於九十一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分別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一年三月四日確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一年六月三日裁判,九十一年七月四日確定),並於九十一年十月八日執行完畢,於前案裁判後猶不知悔悟,明知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等所示之光碟片內所重製之影片,皆係侵害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詳如附表一、二、三所示)著作財產權之物,即未經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同意或授權所擅自重製之電影光碟,竟意圖散布而陳列,並意圖營利而販賣教付予不特定之顧客,侵害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之著作權,並賴此維生,以之為常業,先後被查獲,其犯行如下:
㈠於九十一年七月二日前之某時,在臺北縣三重市重新橋下,向年約三、四十歲,
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綽號「 小陳 」之人,以每片光碟新臺幣(下同)四十五元之價格,購入擅自重製如附表一著作之盜版光碟後,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二日上午起,在前開橋下之跳蚤市場之攤位上,以每片一百元之價格,陳列、出售予不特定之顧客牟利,而侵害如附表一所示之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於同日上午九時許,適有客人 黃憲忠 於上址以一百元之價格向乙○○購買「星際戰警二」之盜版光碟片,乙○○業已交付與黃憲忠時,經警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光碟及販賣所得一百元。
㈡乙○○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九十一年七月二日晚上八時十四分諭
知飭回後,又於九十一年七月三日之後某日起,在臺北縣三重市重新橋下再向前開綽號「小陳」之人,以每片光碟三十五元之價格,購入擅自重製如附表二之著作之盜版光碟,復在上開重新橋下跳蚤市場之攤位上,以每片一百元之價格,陳列、出售並交付與不特定之客人,而侵害如附表二所示之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迄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許,經警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擅自重製之盜版光碟,及販賣所得二百元。
㈢又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前之某時,在不詳地點向前開綽號「小陳」之人,以
每片光碟三十五元之價格,購入擅自重製如附表三著作之盜版光碟後,自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在臺北市○○街○○○號前之攤位上,以每片一百元之價格,陳列、出售,由不特定之客人,自行投款於旁之投錢桶內,自行取走盜版光碟,侵害如附表三所示之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嗣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二十一時五十分許,經警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光碟、投錢桶一個,及販賣所得三百元。
二、案經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詳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分別訴請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保安警察隊第二總隊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嗣續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一、右揭販賣擅自重製之盜版電影光碟之事實,迭據被告乙○○於警、偵訊、原審及本院坦承不諱,核與證人黃憲忠於警訊中證述情節,及告訴代理人甲○○、黃建華、 郭戎 於警訊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據上開告訴代理人提出被侵害視聽著作及權利相關證件清冊等件在卷可按,並有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光碟片、投錢桶一個,及販賣所得共計六百元扣案足稽;而扣案之電影光碟,確係盜版重製之電影光碟,亦經原審及本院勘驗明確,有勘驗筆錄在卷可稽。再據被告於偵查中自承:為了生活所以一再販賣盜版光碟等語(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九三三號卷第二二頁背面);復於原審陳稱:因為伊一直找不到工作,伊又沒有一技之能,所以一直賣等語(見原審卷第四二頁);於本院審理時供稱:因伊舅舅得癌症急須用錢,所以一犯再犯等語(見本院卷第五○頁),並參以被告一犯再犯之情,顯見被告係反覆以販賣盜版光碟片之方式營利牟生,自屬常業犯,被告空言否認為常業犯,要係避重就輕之詞,不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二、查被告明知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光碟為侵害他人之著作權之物,仍意圖散布營利加以陳列、販賣,並賴此維生,而以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為常業,核其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常業侵害他人著作權罪。公訴人認被告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罪,尚有未洽,起訴法條應予變更。被告意圖散布而陳列侵害著作權之物之低度行為,為意圖營利而交付侵害著作權之物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以一行為同時侵害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之著作權,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個重罪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常業罪處斷。被告所為如事實欄第一項第㈡、㈢項所示犯行部分,雖未據起訴,惟此部分之犯行,與前開起訴部分(即如事實欄第一項第㈠項所示犯行)間有常業犯之實質上一罪之關係,依審判不可分原則,本院自得一併審究。被告前曾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分別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一年三月四日確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於九十一年七月四日確定),並於九十一年十月八日執行完畢,有本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其於五年內即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
三、原審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㈠被告前曾因多次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並經判決有罪確定在案,復反覆以販賣盜版光碟片之方式牟利,被告所為已符合前揭最高法院判例所認「常業犯所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之要件,原審僅論以被告連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罪,未論以常業犯即有未洽。㈡被告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二十一時五十分許,經警在臺北市○○街○○○號前當場查獲販賣盜版光碟之犯罪事實,原審未及審究,亦有未洽。㈢原判決主文對被告論以累犯,惟於犯罪事實及理由欄卻未記載論以累犯之依據,顯有未合。㈣如附表四所示之盜版電影光碟原判決既認未有侵害著作權之證明,惟該部分係經檢察官併案審理,自仍屬起訴之犯罪事實,如不成罪,亦應敘明,原判決並未敘明,亦有不當。且公訴人循告訴人請求上訴之意旨,認被告所為係侵害著作權之常業犯,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原判決既有可議之處,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已有多次違反著作權法之前科,且甫經法院判刑六月確定後,竟不知悛悔,一再犯案,侵害他人著作權,助長社會購買盜版之不良風氣,惡性非輕,惟犯罪後尚能坦承犯行,並參酌其他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以資懲儆。
四、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許,經警當場查獲,在臺北縣三重市重新橋下,意圖營利而販賣如附表四(即原判決附表三其中「疑雲重重」、「我愛貝克漢」著作權人分別為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所示之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擅自重製之電影光碟,認亦涉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罪嫌等情;惟查,如附表四所示之重製電影光碟,未見有被害人提出著作權被侵害之證明,是該等重製之電影光碟自難認係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物,被告予以販賣,則不能令負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罪責,公訴人認與前開論罪部分有連續犯關係而移送併案審理,依裁判上一罪之原則,爰就該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五、扣案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電影光碟、投錢桶一個均係被告所有,且為供犯罪所用之物,又三度為警查獲時扣案之現金一百元、二百元及三百元共六百元,係被告因犯罪所得之物,均據被告 陳明 在卷,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宣告沒收。至於附表四所示之光碟,無從證明與被告本件犯行有關,已如前所述,自無從宣告沒收,附此指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富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官葉麗霞
法官李錦樑法官李春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柳秋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附表一:
┌──┬─────────┬─────┬────────────────┐│編號│影片名稱│數量(套)│著作財產權人│├──┼─────────┼─────┼────────────────┤│㈠│關鍵報告│十│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㈡│獵風行動│二│同右│├──┼─────────┼─────┼────────────────┤│㈢│小馬王│三│美國美商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㈣│星際戰警2│二│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㈤│蜘蛛人│六│同右│├──┼─────────┼─────┼────────────────┤│㈥│針鋒相對│三│中藝股份有限公司│├──┴─────────┴─────┴────────────────┤│共計二十六套│└───────────────────────────────────┘附表二:
┌──┬─────────┬─────┬────────────────┐│編號│影片名稱│數量(套)│著作財產權人│├──┼─────────┼─────┼────────────────┤│㈠│血型拼圖│七│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㈡│星際冒險王│三│同右│├──┼─────────┼─────┼────────────────┤│㈢│史酷比│一│同右│├──┼─────────┼─────┼────────────────┤│㈣│冰原歷險記│一│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㈤│出軌│二│同右│├──┼─────────┼─────┼────────────────┤│㈥│小馬王│三│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㈦│神鬼認證│四│同右│├──┼─────────┼─────┼────────────────┤│㈧│一家之鼠2│一│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㈨│限制級戰警│一│同右│├──┼─────────┼─────┼────────────────┤│㈩│星際戰警│一│同右│├──┼─────────┼─────┼────────────────┤││K─19│二│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敗金妙拍擋│七│同右│├──┼─────────┼─────┼────────────────┤││神鬼奇謀│七│同右│├──┼─────────┼─────┼────────────────┤││疑雲重重│九│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我愛貝克漢│四│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共計五十三套│└───────────────────────────────────┘附表三:
┌──┬─────────┬─────┬────────────────┐│編號│影片名稱│數量(套)│著作財產權人│├──┼─────────┼─────┼────────────────┤│㈠│靈異象限│二│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㈡│出奇制勝│一│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㈢│八腳怪│一│同右│├──┼─────────┼─────┼────────────────┤│㈣│街頭霸王│一│同右│├──┼─────────┼─────┼────────────────┤│㈤│疑雲重重│一│同右│├──┼─────────┼─────┼────────────────┤│㈥│星際冒險王│一│同右│├──┼─────────┼─────┼────────────────┤│㈦│玩命快遞│一│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㈧│我愛貝克漢│一│同右│├──┼─────────┼─────┼────────────────┤│㈨│七夜怪談│三│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㈩│燕尾服│十│同右│├──┼─────────┼─────┼────────────────┤││雙瞳│三│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蜘蛛人│十二│同右│├──┼─────────┼─────┼────────────────┤││哈利波特Ⅱ│五一│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鱷魚獵人│一│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共計八十九套│└───────────────────────────────────┘附表四:
┌───┬────────┬───┬───┬────────┬───┐│編號│影片名稱│數量│編號│影片名稱│數量││││(套)│││(套)│├───┼────────┼───┼───┼────────┼───┤│㈠│SK2惡魔島│一│㈨│我左眼見到鬼│一│├───┼────────┼───┼───┼────────┼───┤│㈡│一夜驚魂│七│㈩│OFFICE有鬼│一│├───┼────────┼───┼───┼────────┼───┤│㈢│我老婆是老大│五││凌遲至死│一│├───┼────────┼───┼───┼────────┼───┤│㈣│魔鬼保鏢│三││正面全裸│一│├───┼────────┼───┼───┼────────┼───┤│㈤│三更│二││漢城晚孃│一│├───┼────────┼───┼───┼────────┼───┤│㈥│見鬼│二││不倫之戀│一│├───┼────────┼───┼───┼────────┼───┤│㈦│凱蒂貓│三││哆啦A夢太陽王傳│一│├───┼────────┼───┤│奇│││㈧│天脈傳奇│一││││├───┴────────┴───┴───┴────────┴───┤│共計三十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