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附民字第6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因傷害案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附民字第653號原告 丘國泰 年籍資料詳卷被告 王浩宇 年籍資料詳卷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本院109年度訴字第110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林尚諭
法官李陸華法官王令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淑丰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