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163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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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16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163號聲請人甲○○○
號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97年9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證券,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97年度催字第10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97年2月21日將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之證券,業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10號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7年8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上開證券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望民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書記官陳慶時┌─────────────────────────────────────────────────────┐│股票附表:97年度除字第163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票面額│張數│股數│備考││號│││││││├──┼───────────────┼──────────────┼────┼───┼────┼─────┤│001│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2-ND-0000000-0│每股10元│1│1000││├──┼───────────────┼──────────────┼────┼───┼────┼─────┤│002│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每股10元│1│1000││├──┼───────────────┼──────────────┼────┼───┼────┼─────┤│003│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每股10元│1│55││├──┼───────────────┼──────────────┼────┼───┼────┼─────┤│004│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每股10元│1│113││├──┼───────────────┼──────────────┼────┼───┼────┼─────┤│005│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每股10元│1│233││├──┼───────────────┼──────────────┼────┼───┼────┼─────┤│006│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每股10元│1│98││├──┼───────────────┼──────────────┼────┼───┼────┼─────┤│007│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每股10元│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