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4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偽造貨幣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四三О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右列被告因偽造貨幣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一七九九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4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偽造貨幣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四三О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右列被告因偽造貨幣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一七九九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