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476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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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4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4760號聲請人協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奇峯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太元展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曾明德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確認協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應為何,並確認聲請狀上是否誤載,請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7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