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聲字第205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聲字第20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05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余鈞川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偽造有價證券罪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所為之裁定,有應更正部分,本院更正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上開裁定原本及正本受刑人年籍欄「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記載,應更正為「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院上開裁定原本及正本受刑人年籍欄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誤載為「Z000000000號」,應予更正之,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洪光燦
法官楊智勝法官王詠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吳碧玲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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