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彰簡字第74號
上 訴 人 地中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陳正忠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楊經魁 即全揚水電空調工程行、 王峻源 間
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2年5月31日本院第一審
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45,86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32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4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黃倩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吳政峯